韶關乳源法院在政府廣場設立巡迴法庭,庭審現場「普法」

韶关乳源法院在政府广场设立巡回法庭,庭审现场“普法”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審現場

文、圖/金羊網記者 張文 通訊員黃健婷 溫菁 張嫻

砍自家樹也違法?酒駕追尾構成危險駕駛罪?近日,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在乳源縣乳城鎮人民政府廣場設立巡回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曾某濫伐林木案、藍某祥危險駕駛案等兩宗刑事案件,向旁觀群眾“現場說法”。巡回法庭剛一佈置好,民眾便被吸引而來。據瞭解,當天共有超過200名群眾參與旁聽。

砍伐自家林木,違法所得被追繳

“現在開庭!”法槌敲響,庭審現場莊嚴肅穆,乳源法院副院長廖聰有首先獨任審判被告人曾某濫伐林木一案,巡迴審判活動正式拉開序幕。

2018年2月,曾某未經林業主管部門許可,僱請藍某等人砍伐其自留山上的林木。案發後,乳源縣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扣押藍某持有的砍伐工具。經鑑定,曾某濫伐的林木材積達22.428立方米,蓄積達34.5立方米。次月,曾某投案自首,森林公安依法扣押上述林木材積。鑑於林木容易腐爛、不宜保管,乳源縣公安局森林分局經乳源縣公安局同意並經評估後,按市場價值變賣保存上述林木,將變賣所得1萬餘元轉賬至乳源縣財政局賬戶。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在未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砍伐其購買的林木,蓄積達34.5立方米,其行為構成濫伐林木罪。法院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3000元,違法所得的林木款一萬餘元上繳國庫。

酒駕追尾致人受傷,男子獲緩刑

隨後,乳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員鍾慶田獨任審判藍某祥危險駕駛罪一案。案中,被告人藍某祥酒後駕駛小轎車行駛途中,因違規超車追尾駕駛摩托車的賴某,造成賴某受傷(後經鑑定為輕傷一級)及上述車輛受損。

經交警部門認定,藍某祥負事故全部責任,且事發時藍某祥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08.8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

事發後,藍某祥積極搶救傷員,主動交代醉酒駕駛機動車引發交通事故的犯罪行為。後藍某祥積極賠償賴某的損失80000元,並取得受害方諒解。

當天法院審理認為,藍某祥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遂依法判處其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法院:公開庭審,針對性普法宣傳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院長陸國東告訴記者,此次巡迴審判活動中,乳源法院挑選兩宗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刑事案件,公開開庭審判並當庭宣判,在依法懲處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結合案情向當地群眾進行了有針對性的法治宣傳,讓被告人與旁聽群眾從案件中學習森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汲取教訓,引導群眾牢固樹立“愛林護林、合法致富”的理念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嚴格遵守正確的行為規範,避免類似的犯罪行為再次發生、或因一時疏忽釀成大錯。

陸國東表示,乳源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近年來多次開展巡迴審判活動,每次巡回法庭開庭審理都保持應有的“高規格”,一方面是讓老百姓“零距離”感受法律不容侵犯,誰破壞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是藉此形成由點至面的宣傳效應,切實增強基層群眾法律意識,自覺履行法治社會的保護義務,起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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