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貴祥:巡回法庭庭長的人生新挑戰

在最高法院第一次設立巡回法庭的歷史機遇前,劉貴祥遇到了人生另一個挑戰。

深圳市紅嶺路,這裡曾是該市中級人民法院舊址。如今,面對著荔枝公園,新設立的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將落座於此。

2014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表決,任命劉貴祥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長。

民主與法制社記者從深圳司法界相關人士處瞭解到,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設有4個常設法庭,目前法庭大樓內部裝修工作已經進入收尾階段,正式辦案可能在春節前後。

這裡將是河南新鄉人劉貴祥未來的工作重心所在。

從處長到書記員

《人民法院報》記者曾當面採訪劉貴祥,對他的第一印象是:中等個兒、國字臉,說話中氣足,笑聲很爽朗。

綜合多人對他的評價,其中“人品好,能力強,有公信力”最具口碑。

2014年4月,劉貴祥擔任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此前,他曾從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掛職任副院長,掛職結束後擔任了最高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對此,有同事評價他,“把握大局的意識很強,政治敏感度高”。

劉貴祥法律科班出身。1984年7月,他畢業於鄭州大學法律系,1987年7月獲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他應屆畢業後入職國家統計局政策法規司,1994年擔任了處長。

但是兩年後,他做出了讓人意外的選擇——進入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做了一名書記員。

事實上,無法割捨的“法官夢”始終縈繞著劉貴祥。

他說,讀大學期間,正逢我國改革開放初期,第一個立法高潮正在興起,帶著致力於中國法治建設的強烈意願,1984年本科畢業,他直接報考了吉林大學的民法研究生。

劉貴祥讀研期間,正是我國經濟合同糾紛大量湧現之際。當時,他到法院實習,感受到了司法審判在法治進程中的重要作用與地位,於是萌生了當法官的念頭。

1996年,當他得知最高法院經濟庭需要人手,在領導的推薦下,他毫不猶豫地踏進了最高法院的大門。

做書記員工作瑣碎,劉貴祥卻將之當作一種學習。他裝訂了2個月的卷宗,每訂一份案卷,他都會留意案件的流程、通知、合議庭筆錄、開庭筆錄,默默學習老法官是怎麼辦案的,一些程序性的細節該怎麼處理。他開始一邊做書記員一邊辦案。一年下來,他能辦到20件複雜的二審案件。

劉貴祥將這段經歷視為人生的一個挑戰,他至今刻骨銘心:“這兩年書記員的工作,為我積累審判經驗,規範司法行為,樹立客觀公平、清正廉潔的司法理念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從低調到聚焦

此後,劉貴祥從經濟審判庭審判員到擔任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再到湖南省高院掛職,在2008年又擔任最高法院民四庭庭長。

民四庭主要負責涉外民商事審判。擔任過審判長的同事印象中,庭長劉貴祥從來不會非正常地過問個案。

在劉貴祥牽頭之下,該庭涉外商事海事審判要確立精品戰略。

他在受訪時稱,核心在於“精”字,“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具有收案範圍窄、案件數量少、管轄集中等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我們只能追求‘少而精’,難以追求‘大而全’。”

這些都是劉貴祥被選為深圳巡回法庭庭長的重要原因。據廣東省高院院長鄭鄂介紹,深圳巡回法庭管轄區域為廣東、廣西和海南三省區,主要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還有同事評價劉貴祥“有書卷氣但無書生氣”。2012年3月,劉貴祥出版法學專著《合同效力研究》。有司法界人士在推薦這本書時稱,作者是一名“審判實務界的研究型專家”。

著名法學家王利明教授為《合同效力研究》一書撰寫前言:“知其者謂其心憂,不知其者謂其何求。作者長期在司法實務界工作,有著豐富的實務經驗,在繁忙工作之餘,孜孜不倦、勤奮鑽研、筆耕不輟……令人敬佩!”

2013年6月,劉貴祥任最高法院執行局局長。

近年來,最高法院為破解“執行難”,採取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聯合信用懲戒等措施打擊“老賴”。為推動此項工作,此前低調的劉貴祥開始出現在公眾視野中。

劉貴祥接受多家媒體專訪,介紹最高法院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的“執行黑名單”,轟動一時。

近期,執行局開通執行指揮系統。據介紹,運用信息化查控平臺,全國法院現在一年的查詢量,放在過去需要10年才能完成。

劉貴祥在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說:“在傳統執行模式下,幾十個環節環環有困難,幾十道程序道道有阻力。”他提出,在互聯網時代,“我們要抓住信息化發展的機遇。”

如今,在最高法院第一次設立巡回法庭的歷史機遇前,劉貴祥遇到了人生另一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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