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的今天南京大屠殺首惡谷壽夫被槍斃

今天是一個大快人心的日子。1947年4月26日,雨後初霽,神州大地一派春色。上午11點,兩個法警將谷壽夫從看守所提出押往監刑室。監刑法官葛召棠對谷壽夫驗明正身後,宣讀了執行處決的命令。

1947年的今天南京大屠殺首惡谷壽夫被槍斃

谷壽夫行刑時沒有被捆綁,也沒有插行刑牌,洪班長手執駁殼槍,在谷壽夫背後舉起,對準其後腦勺“砰”的開了一槍,子彈從頭頂斜入,由口中飛出,打飛了谷壽夫兩個門牙。谷壽夫當場斃命。張濤和同伴將已斃命的谷壽夫面朝天放在地上。這時漫山遍野圍觀的人高聲歡呼,掌聲雷動。張濤說,這樣槍斃谷壽夫,感覺還是對他太優待了。

1947年的今天南京大屠殺首惡谷壽夫被槍斃

公審

日本投降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將其列為乙級戰犯。1946年8月南京大屠殺的主犯谷壽夫從東京巢鴨監獄被引渡南京。1947年2月6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谷壽夫進行公審。負責這次審判的法庭,是受盟軍總部遠東軍事法庭委託的江蘇高等法院刑庭第一庭。審判庭設在南京城內明故宮的一座大庭裡,佈置莊嚴肅穆,周圍戒備森嚴。從1947年2月6日下午開庭審判,先後持續了一個多月,到3月10日結束。

1947年2月6日下午審判開始,憲兵將戰犯谷壽夫押入法庭。主審谷壽夫的審判長是石美瑜律師。公訴人代表中國政府起訴。起訴書中說:南京大屠殺的主犯谷壽夫,擔任日軍第六師團中將師團長,於1937年12月13日,率部攻入南京,立即展開慘絕人寰的大屠殺,持續40多天。起訴書中詳訴了谷壽夫的屠殺罪行:查屠殺最慘厲之日期,為1937年12月13日至22日。在中華門外花神廟、寶塔橋、石觀音、下關、草鞋峽等處,被俘軍民遭日軍用機槍集體射殺並焚屍滅跡者有19萬餘人。此外零星屠殺,其屍體經慈善機關收埋者有15萬餘具。屠殺總數當在34萬人以上。起訴書中還舉例指出:12月15日下午一時,軍警2000餘名被日軍俘虜後。押赴中華門外,用機槍掃射,飲彈齊殞。其中負傷未死者,悉遭活埋。同月18日夜間,又將我被囚於幕府山之軍民67418人用鐵絲捆紮,驅至下關草鞋峽,用機槍射殺,凡倒臥血泊中尚能掙扎者,均遭亂刀戳死,並將全部屍骸用煤油澆灌焚化。日軍在中華門外,輪姦少女後.又迫使過路僧侶續與行奸,僧拒不從,竟被處宮刑而死。南京婦女無不人人自危,紛紛避難於外僑所組織的國際委員會所劃定的安全區。但日軍不顧國際正義,竟亦逞其獸慾,每乘黑夜,越牆而入。不擇老幼,摸索強姦。起訴書宣讀了兩個多小時,旁聽者無不義憤填膺,為之切齒。

1947年2月16日下午,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谷壽夫進行的第二次審判。當審判長宣佈開庭之後,問被告對公訴書中所列舉的犯罪事實有何申訴。谷壽夫故作鎮靜,為他的犯罪事實厚顏無恥地進行狡辯:“當日軍攻克上海,南京處於戰爭狀態之時,你們中國政府為什麼不早作撤退準備,在雙方交戰炮火紛飛的情況下,有些非戰鬥人員不幸為流彈所中,這也是戰爭中不可避免的現象,本人對此感到抱歉。”面對著證人席上陳放的從“南京 萬人坑”裡掘出的穿有洞孔或劃有傷痕的頭骨,他抵賴說:“你們憑啥說這是日本士兵的刀槍穿刺的呢?”面對著許多出席作證的被日軍屠殺倖存者和被害家屬的血淚控訴,他惡狠狠地說:“你們在堂堂國際法庭上,不要帶上民族感情來對我審訊,這是不符合法律原則的,是不公道的。”最後還強辯說:“軍人以服從為天職,我是奉命來華作戰,執行任務的,戰爭責任不在我谷壽夫身上。”谷壽夫的狡辯激起了人們滿腔怒火。

當谷壽夫的“申辯”剛一完結,檢方公訴人,立即義正辭嚴地進行批駁。主要從谷壽夫的履歷,軍銜.職位和他在一次日本天皇召開的御前會議上的發言,揭露他不僅是日本軍國主義侵華政策的執行者,而且是侵華戰爭的決策者。

1947年的今天南京大屠殺首惡谷壽夫被槍斃

公訴人的話剛結束,一位英國《曼徹斯特衛報》的駐華記者田伯烈憤怒地站起來作證說:“我當時在南京親眼看到南京的活地獄,日軍進城後的兩天內,連續不斷地屠殺,大規模地搶劫,侵擾私宅,姦汙婦女,一切都失去了控制,街道上堆滿了平民的屍體。任何人如因恐懼而奔跑,任何人在黃昏後如為巡邏日軍抓住,都會被就地槍殺或被刺死的。這次暴行確實是有目共睹無可辯解的。”他還說:“未及時退出的中國士兵都已拋棄了槍械,脫掉了軍服,但日軍大搜捕,捆綁在一起加以槍殺,這些都是在日軍軍官直接指揮下乾的。日軍進城後,對重要市區進行有計劃的破壞,大小鋪店無一倖免,全城所有私人住宅,不論中國人的或外國人的都被日軍‘光顧’洗劫一空。強姦和侮辱婦女的事情時有所聞。我的外國朋友看到日本兵闖入鄰居,搶去了四個中國姑娘。還有幾個外國人看到一個新到日軍軍官寓所有搶來的八個年輕的中國女子。恐懼的程度.實在不是筆墨所能形容……”市民姚加隆是日軍大屠殺中的倖存者,他頭部受重傷,斷了一條臂膀。他起來控訴日軍暴行說:“12月15日我攜家眷避難於中華門外斬龍橋,日軍將我妻姦殺,8歲幼兒,3歲幼女因在旁哀泣,被用槍尖挑入火中,活活燒死。”公訴人還補充說:“谷壽夫身邊有兩個士兵(即野田毅與向井敏明)打賭,從南京下關一直殺到夫子廟,一個殺了105個,一個殺了106個,殺106個的得了冠軍,贏了一瓶白蘭地。”

1946年5月,谷壽夫受公審。公審當日,寬敞的法庭裡擠滿了人群。法庭外的廣場上站滿了旁聽者,收音機、擴音器設在全城各街道要道口。進行公審的幾天裡,南京城萬人空巷。最後一天宣判時,法官對谷壽夫這個魔鬼說:“谷壽夫你在家躲得了嗎?你們的行為激起了全世界人民的憤恨,整個地球你都無藏身之地了,就是殺了你124個谷壽夫,都不能抵償我30萬同胞的萬分之一,你還有何話可說,你有什麼交代,要不要給親人寫信,對你宣佈死刑!”

1947年的今天南京大屠殺首惡谷壽夫被槍斃

4月26日上午11點,兩個法警將谷壽夫從看守所提出押往監刑室。監刑法官葛召棠對谷壽夫驗明正身後,宣讀了執行處決的命令。最後問:“戰犯谷壽夫,你若有話還可以作最後的陳述。谷壽夫一次從惡夢中驚醒後,要求見看守所所長文瑞華。見到文瑞華的谷壽華鞠躬哀求道:“懇望文所長給解除片刻手銬,我想寫首詩留給我的妻子清子女士;另外,縫製一個小布袋,裝上我的頭髮和指甲,留給我的家人。用頭髮和指甲作訣別物,是我們日本人的傳統習俗。”在要求得到滿足後,谷壽夫用一塊硬紙板墊在膝蓋上,寫下以《贈清子》為題的四句詩:“櫻花開時我喪命,痛留妻室哭夫君。願獻此身化瘀積,中國不再恨日本。”可能是印證了中國的古話:“人之將死,其言亦善。”這位南京大屠殺劊子手,似乎在臨死前也良心發現,希望以他的死來消除中國人民對日本的仇恨。可是,事隔60多年,日本的一些右翼勢力仍想翻案妄圖抹掉和美化這段侵略歷史,這不得不引起人們的警覺!

谷壽夫寫完信後,憲兵立刻將他押赴雨花臺刑場。行刑人員是憲警隊的洪班長,沿途人潮洶湧,跟著十輪大軍車,圍觀的市民大喊大叫:“好啊!殺人魔王要被人殺了。”到了雨花臺,滿山坡都擠滿了觀看行刑的人群,聲討這個將赴鬼門關的魔鬼。押解谷壽夫的車一停,張濤和另一名憲兵將谷壽夫拖下車時,谷壽夫已嚇得全身發軟,站不起來了,只好由張濤和另一名憲兵左右扶持站立。刑車在前後50輛武裝汽車、摩托車護衛下,經中山路、中華門駛向雨花臺處決刑場,沿途人山人海,人們歡聲雷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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