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6名。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9月29日满12个月,由于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2018年10月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2017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公司向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创新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47,459股,募集资金总额1,578,629,284.07元。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9月29日满12个月,由于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2018年10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2,647,4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6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股份变动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严格履行股份限售规定和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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