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轉!未滿18歲被拐少女反把人販子給賣了!法院判決亮了!

一名未滿18週歲的高中畢業女生

拐賣了要拐賣她的人販子

這真是聞所未聞

只用了一招

反而將人販子給賣了

法院一審判刑期3年

二審判免於刑事處罰

反转!未满18岁被拐少女反把人贩子给卖了!法院判决亮了!
反转!未满18岁被拐少女反把人贩子给卖了!法院判决亮了!

此條新聞引發網友熱議

雖是4年前的案子

如今看來仍令人拍案叫絕

女生錢包被盜 遇“好心老鄉”

女生叫劉慧,未滿18週歲,一次去城裡玩,在車站被偷了錢包。她大喊:“我的錢包丟了,誰把我的錢包偷走了?”

這時一個衣著華麗,三十多歲的漂亮女人走到她身邊說:“妹子,你錢包丟了,你要去哪啊?”劉慧說要回家、家在哪裡,但是沒錢買車票了。

這女人說,“真巧啊,我也是那裡人,咱們是老鄉,我給你買車票吧。”

劉慧說,“謝謝大姐啊,你真好啊,我回家就把錢還你。”

這個女人自稱劉梅,幫劉慧買了車票,讓劉慧跟自己一起坐車回家。到了縣城,下了車,劉梅說舅舅家在這,讓劉慧陪她去一趟再回家。劉慧想到自己還要再坐汽車、然後再走一段山路才能到家,自己現在也沒錢買汽車票啊,就同意跟劉梅去了。

識破人販子,設計脫困

到了劉梅舅舅家,院子房子挺不錯,他們在屋子裡說會話。舅媽出去了,過一會兒帶回一個乾瘦髒兮兮的男人,那男人一進屋就盯著劉慧看。劉梅對劉慧說,“我跟舅舅說點事,你先到那屋去休息一下。”然後就把劉慧帶到另一個房間裡。

劉慧感覺不對勁,那個髒兮兮的男人怎麼一直盯著自己看,不會是遇到人販子了吧?劉慧一推門,門從外面被鎖住了。她想這可怎麼辦,看到房間連著儲藏室,就到儲藏室,搬了凳子站上面從窗戶縫隙正好看到那個房間。

她看到劉梅說“水靈靈多好”,那個髒兮兮的男人問劉梅多少錢,討價還價後定4000塊。劉梅說大白天不好直接帶走,等天黑給他送去。男人走了。

劉慧躺在床上裝睡覺,劉梅進來了,說要帶她出去串門。劉慧趁機跟劉梅講,自己有三個好姐妹,都沒考上學,而且四人曾講好有福同享,所以想讓那三人跟她一起去工作。

劉梅想,又能多賺三個人的錢,就同意了劉慧,帶她離開了這裡並坐車跟她去了她家所在的鎮上。

出於報復,反賣掉人販子

到了劉慧家在的地方,劉梅住進一家招待所,讓劉慧去找她同學。劉慧離開招待所,心想可算自由了,她想去報案,可是一想自己也沒證據,萬一劉梅打死也不承認不就拿她沒轍了!可就這樣也不甘心,劉慧想,還是得報復一下人販子。

這時她看見路邊有個獨眼男人,便上前搭話:“大叔看你挺悠閒的,你孩子一定挺孝順你吧?”獨眼男說:“我哪有孩子,老婆還沒有呢,看我長這樣,誰跟我呀。”於是劉慧說:“有錢還娶不到老婆嗎,可以買呀。”獨眼男問上哪買,劉慧就說認識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長得很漂亮,可以介紹認識。

獨眼男詢價,劉慧說:“給個路費當介紹費就行了,五六百塊錢,可是她要是看到你不願意怎麼辦呢?”獨眼男說:“你把她領到我這來,剩下的就不用你管了。”

劉慧回到招待所對劉梅講了事先想好的瞎話:”我跟同學說了,她們都可高興了,很願意跟我一起去你那裡,可是她們父母不太同意,你去跟他們講講吧。“

劉慧就把劉梅帶到獨眼男那裡,”大姐,你先坐一下,我把同學和她們父母全找來。“

劉慧出來後,男子跟出來給了五百塊錢,劉慧就回家了。回到家,劉慧見到父母就哭了,把自己的遭遇講給父母聽,父母帶著她去派出所報了案。

民警聽完對劉慧說,謝謝你來報案,但是你賣了她,我們也要拘留你。警察帶著劉慧找到獨眼男家,可是劉梅並不在那裡了。原來獨眼男也是個人販子,他把劉梅強姦後賣給了同村的光棍李大拐。警察後來找到了劉梅。

二審改判:劉慧免於處罰

檢察院對這系列人犯提出起公訴,劉梅專門從事拐賣婦女兒童,已經拐賣五六個了,被判無期徒刑;“舅舅”“舅媽”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獨眼龍以強姦罪、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18年;李大拐收留被拐婦女,被判兩年。劉慧因拐賣婦女罪也被判了三年,其父母不明白,找到法院。

一位法官解釋說,拐賣婦女兒童,最低也要判五年,判了三年,已經是從輕了。劉慧父母不服,找了律師,提起上訴。

開庭時,律師列出三條,一是劉慧犯罪時不滿十八週年,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歲生日,應該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二是她主觀惡意性不大,只是為了報復,不是謀利;三是有重大立功表現,幫助公安抓住四個人販子。

最終,法院經過審理,決定對劉慧批評教育,不再判刑。

網友熱評

@Whiteasy:人不販我我不販人,人若販我,我必販人

@我買兩根黃瓜:販中販之絕地反擊

@浮力_醬:讀書還是很有用的

@顏宴:機智版的正當防衛,法院改判沒毛病

@李東平:聰明靈活的頭腦,沉著冷靜的心理

@妞妞的粑粑:神操作

@心流:以前看過,一直以為是段子

法律規定

我國刑法對拐賣婦女、兒童罪做出了明確規定: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罪】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強姦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拐賣婦女、兒童罪】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四十二條 【妨害公務罪;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參與者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警方提示

在這個案件中,劉慧順利從人販子手中逃出,也沒有被判刑。

但要知道,很多被拐賣的女孩並沒有那麼幸運。所以,女孩們一定要學會規避危險,在以後的生活裡,也請一定要牢記這7點:

1.不安全和偏僻的地方,儘量不要孤身前往。

2.不要示弱,熟人之間弱者會得到幫助,而陌生人之間,弱就面臨著危險。一個人在外面時永遠不要說能讓人推得你是一個人在外的話語,儘可能透露自己有很多親朋好友,特別是男性親朋好友在本地的假象。 一個人居住時可以在家裡的窗戶上晾置男性物品、或者鞋架上擺放男人的鞋。

3.警惕所有在你獨自一人時向你搭訕(尤其是在人少的地方)的陌生人。無論性別,年齡,穿著。如果是求助的,尤其是殘疾人,小孩子,老人,女人,大多數人都是不會有警惕心的。但是,幫助他們之前要留意附近是否人煙稀少,是否有可疑車輛。如果是,不要跟他們回話趕緊走。

4.不搭乘摩的、私家車等黑車。利用黑車實施犯罪的可能性很高(搜索最近新聞)不要用生命賭運氣。

5.如果遇上了裝作你男朋友或者老公的人,強行拖走你的時候,請大聲吵鬧,撒潑,砸你能碰到的圍觀人群的東西,面對特定的一個人求助,一定要豁出全部,避免自己被拖上車。

6.不要跟陌生人去私密的空間,(比如有人問你能不能幫忙把東西抬到車上/小巷/電梯/房間等等),也不要邀請(號稱)汽車爆胎/沒帶鑰匙等原因造成不便的陌生人上自己的車/進自己房間。

7.不管眼前的這個人看起來再柔弱再體面再怎麼沒有攻擊性,也要有防備心。如果真的需要,可以選擇報警,畢竟,他們的不便只是一時的,而你輕易信任他人付出的代價可能是你的一生。

反转!未满18岁被拐少女反把人贩子给卖了!法院判决亮了!

請你永遠,務必,將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要保持警惕,保持自醒。

在這個複雜的世界裡,你可以善良,但請帶上鋒芒。

轉自:江蘇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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