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摔倒「扶不扶」?金華小伙起訴反訛者獲贊同

  《法律與生活》綜合報道,南京“彭宇案”,天津“許雲鶴案”、武漢老人摔倒無人扶致使窒息死亡。這一連串的事件,從讓人震驚到讓人漠然都是一個過程,一個人摔倒了,該不該扶,讓一個民族糾結了,到底要不要救?


路人摔倒“扶不扶”?金華小夥起訴反訛者獲贊同


  我們從小的教育就是尊老愛幼,我們的道德認知就是要救,但是救過之後的結果呢?我們秉著雷鋒精神不求回報,可結果呢?結果許多事情讓人感到心寒,路人摔倒扶與不扶?不僅是在考驗著幫助人心裡的良知,更是在考驗著被幫助人心裡的良知和道德的底線……

  近日據報道,浙江金華32歲的小夥子滕先生因扶騎電動車摔倒的曹先生,被路人指認撞人,因曹先生報警後指認扶他的滕先生為肇事者,從而滕先生捲入了一起交通事故調查。

  他稱事發當天下午騎到雙龍北街與解放西路交叉口附近時,由於看到左邊的小路口有一輛紅色轎車正在轉彎,放慢了速度,此時,聽到背後傳來急剎車的聲音,然後就看到一名老人騎著電動車摔倒在自己旁邊。“他摔倒後跟我靠得很近,但兩輛車並沒有碰到,他是自己站起來的,我就下車幫他扶起電動車,推到路邊,老人還輕聲說了‘謝謝’。車剛立住時,一名騎電動車的男子出現,質問他撞了老人,還罵我不道德。我當時懵了,不知道說什麼。老人沒說話,後來他就決定報警。

  據滕先生稱,在交警到達現場前,路過的男子對其又罵了幾分鐘,就騎著電動車離開了,並未等交警到場作證。交警先查看了傷者的情況,老人說我撞了他,我說沒撞,交警先把我們的電動車都扣了,說還要調取監控再看看。

  9月4日,,他去交警隊交事故經過陳述材料,遇到老人的妻子,由於事發地點路段正在修路,暫時無法提供監控視頻,老人的妻子更加囂張,對滕先生破口大罵,指責他沒良心。

  在交警調查的那幾天,由於無法提供監控視頻,滕先生整天擔心的吃不下飯也睡不著覺,沒想到自己的好心扶一下會變成這樣。他晚上睡不著覺,就大量查看一些扶人被訛的案例,擔心沒有監控錄像,加上路人的指證自己要擔責。“我還去找專業的人諮詢,想通過現場的車輛痕跡計算速度,證明自己沒撞到老人,還想了很多辦法要證明自己清白,但要是沒有監控,說什麼也沒用。”

  最終,交警找到事發過程的監控視頻,確認這是一起單方交通事故,曹先生的摔倒與滕先生無關。真相大白後,滕先生決定起訴曹先生及指責他的路人“法庭見”,藉以維護其自身的權益,其實也是滕先生無可奈何之舉。

  雖說交警及時認定了滕先生無責,還將聯繫相關部門將此事納入徵信系統,給予滕先生加分獎勵;摔倒者的兒子也表示,都是誤會,已向對方道歉並願意賠償,但這對於“憋了一肚子氣”的滕先生而言還不夠。他還有更多的法律訴求: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1元。

  訛詐者起訴扶人者的事常常有,但扶人者起訴訛詐者的事卻鮮見。面對“硬氣”的訛詐者,這一次,滕先生可不再委屈往肚子裡咽了,而是勇敢地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俗話說:“人爭一口氣,鳥爭一口食。”的確,倘若以經濟價值來衡量的話,索賠1元錢雖然得不償失,但卻是在依法維護自己的尊嚴,索賠1元錢體現的是扶人者的權利意識,反映了滕先生對國家法律制度的信任,只有每一個公民都信任國家的法律,都相信法律可以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都對國家司法機關依法伸張正義充滿了信心,法治的觀念才能真正地深人人心,法治的權威也才能得到應有的尊重。

  另外,提出精神損害賠償1元錢,這既是一種理智的,也是一種無奈的行為。我國的法律對精神賠償有著極為嚴格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中,對精神賠償進行了明確的限定,除了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外,其他侵權行為,法院一般都不會支持精神賠償。而對於賠償的數目,由於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由法院來行使自由裁量權。

  因此,當事人提出精神賠償1元錢,就多少帶了點無奈的色彩。但它畢竟說明,我國公民對於精神損害正日漸重視起來。而公民理智地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代表國家法治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法律在公眾心中權威地位的攀升。

  1元錢不多,甚至少到了微乎其微,可是,它代表了正義,代表了善舉得到彰揚,從這個角度看,我們理應支持滕先生維權。滕先生擬針對倒地者的訴訟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讓訛詐者承擔必要責任,能夠對訛詐者進行懲戒和教育,也有助於扶人者恢復名譽、挽回損失。索賠1元錢的應有之舉可讓法治產生足夠的震懾力和約束力,傳遞懲惡揚善的正能量價值認同感。

  1元錢索賠的起訴意向就是希望不要再發生類似的好心人被訛事件,這種鮮明的民意表明瞭人們對反咬一口的訛詐者深深的不滿和憎惡,也表明公眾日益增強的依法維權的意識以及希望訛詐者付出更大的法律代價的鮮明態度。有了這些“愛較真”的人,權利以及尊重他人權利的意識才會逐步被喚醒。

  法治社會,見義勇為、樂於助人不應是勇敢者的遊戲,希望每一個像滕先生這樣的扶人者都能拿起法律武器向訛詐者反擊,追究法律責任讓訛詐者寸步難行!讓那些充滿惡意的“扶不起”,真正變為讓人敬畏的“訛不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