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大流行騙局,已有多人上當!

近年來,騙局層出不窮,而老百姓對騙局套路的認知速度卻趕不上騙局的“創新”速度。這些套路無孔不入,花樣百出,這裡給大家講解時下最流行的幾大騙局,帶您看穿騙子的層層套路,讓騙子的套路無的放矢!

2018年3大流行騙局,已有多人上當!

騙局一:對手機做動作,你被貸款了!

2018年3月,大學生林某通過大學同學介紹,進入了一個專門招兼職學生的微信群。隨著暑假的來臨,林某想兼職賺點零花錢,便在兼職微信群裡看到了宋某發送的兼職信息並聯繫了宋某,宋某通過微信發了一份表格讓林某填了個人信息和求職意向。幾天後,林某便接到了宋某的電話,稱有份很好的兼職介紹給林某,並要求與林某見面詳聊。

林某如約去了指定地點,聽完宋某的介紹,覺得這份兼職的待遇非常不錯,便和宋某商議了兼職的細節。之後,宋某拿過林某的手機,稱如果需要入職,先要上學信網查看林某的相關學歷信息。林某對於這一塊並不瞭解,便讓宋某操作。很快,宋某將手機攝像頭對著林某,稱網站需要認證,讓林某對著手機的攝像頭做搖頭、眨眼的動作,林某照做了。

過了一會兒,林某發現自己的銀行卡內轉入了5000元現金,對此他有點莫名其妙。宋某卻告訴林某,這是這份兼職的預付款,但打多了,應該是500元,估計是公司的財務人員在轉賬時多打了一個“0”。林某一看還沒工作就有錢拿很是高興,就沒去核實錢的來源。之後,宋某讓林某通過微信將多打的4500元還給公司,林某便將錢轉給了宋某。

之後,宋某讓林某回去等他通知開工,結果林某剛回到學校便收到了自己“成功貸款”並已分24期償還的短信。這時,林某才發現,原來那5000元是宋某用他的手機從網貸平臺上貸的,自己被貸款了。不僅僅被騙走4500元,還要償還5000元借款本金以及高額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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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局二:街上撿到了鉅額儲蓄卡!

李某走在街上,突然發現地上有一個銀行信封。打開信封一看,有銀行卡、交易密碼以及一封信,這是一封某公司對某處長的行賄信,是要感謝某處長對某公司招標成功的大力幫助。

信的內容大致如下:

某處長:

感謝您在招標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大力幫助,因不方便登門致謝,特附上銀行卡一張,裡面是我公司的一點心意,密碼是工程開工日期(20180101)。如果在取款中遇到問題,請諮詢開戶銀行(0516-8701XXXX)。

李某看到後又好奇又心動,想知道銀行卡里到底有沒有錢。於是,在附近找了個自動取款機看看。結果,插卡、輸入密碼後,發現卡內餘額竟然有30萬!這時,李某貪念一生,心想:反正卡是我撿到的,屬於我的了,先取兩萬吧……

正當李某按下“取款”鍵後,自動提款機會顯示“不予承兌”,於是趕緊打信上說的那個開戶行電話。電話那邊的“銀行客服”回覆:“先生,查到這張卡有5000元滯納金,您只要往該卡號轉5000元,就可以自由存取了。”李某馬上用自己的支付寶往卡里轉了5000元。

隨後,李某再次嘗試取款,仍然是“不予承兌”!李某“完美”被騙5000元,轉進去的錢取不出來!

2018年3大流行騙局,已有多人上當!

騙局三:山寨版“違法停車告知單”

愛車停放在靠近景區的街道上,但等您遊玩回來時發現車窗前擋風玻璃上被貼了一張罰單,罰單上有一個二維碼,“掃一掃”可以繳納罰款;當您在繳納罰款後查詢自己愛車的處罰記錄時才發現,您所交的罰款轉給了不知名的個人賬戶!警方表示,該案的詐騙手法較為罕見,利用掃碼付款這一互聯網支付手段結合偽造交警文書這一方式,比起傳統詐騙有較強的迷惑性,群眾容易上當受騙,社會危害相當大。如果二維碼植入了木馬程序,導致受害者的銀行賬戶密碼洩露,受害者也許會損失百萬!

揭開騙局的“面紗”

一、為什麼會被騙?

每一個騙局的綜合特點:利用了公民的貪慾、不懂法的缺點。

騙局一當中的林某,作為一名飽讀詩書的大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及法律意識極其弱。首先,讓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輕易操作自己的手機;其次,在收到一筆“不義之財”後,沒有了解清楚來源;最後,隨意給陌生人轉款。

騙局二當中的李某,在街上隨意拾得的一筆鉅額“存款”,因為自己的貪慾,最終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

騙局三的車主防護意識積弱,在沒有辨別罰單真偽的情況下,隨意向陌生賬戶轉賬。

二、法律小知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般情況下,涉案金額為3000元以上即達到公安機關的立案標準,可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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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一、必須要有防止被騙的意識

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對於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隨意輕信和盲目聽從,遇人遇事,應有清醒的認識,不要因為對方說了什麼好話,許諾了什麼好處就輕信、盲從。

二、不感情用事

詐騙分子的最終目的是騙取錢財,並且是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騙走。因此,對於表面上講“感情”、“哥們義氣”的詐騙分子,若對您提出錢財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矇蔽,不要一味“跟著感覺走”而缺乏理智,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問題。

三、忌貪小便宜

對飛來的“橫財”和“好處”,特別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許諾的利益,要深思和調查。要知道,天上是不會掉下餡餅的,克服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會對突然而來的“好處”欣喜若狂。對於這些“橫財”和“好處”,最好的防範是三思而後行。

總之,詐騙分子行騙的過程可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博得信任;二是騙取對方財物。對於行騙者和受害者來說,第一階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騙者行為表現得最為突出的階段。雖然行騙手段多種多樣,但只要我們樹立較強的反詐騙意識,克服內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應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後行,三查而後行”,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以避免上當受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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