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爆裂轿车遭水泡 车主索赔贬值费获支持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魏素娟 通讯员 张海志

凌晨时分,南宁市汇春路一处自来水管道突然发生爆裂。曹先生的轿车恰巧停放在水管爆裂旁,导致车辆天窗破裂进水严重。事发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水务公司”)将曹先生的车辆送至维修机构检测维修,承担了维修费用,并进行了赔偿。曹先生认为,绿城水务公司还应该赔偿自己车辆贬值损失2.8万余元。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绿城水务公司需赔偿曹先生车辆贬值损失1.5万元。

2016年7月22日凌晨4时许,南宁市汇春路上的一根直径为400毫米的自来水管道发生爆裂,强大的水压致使喷涌而出的水柱有三层楼那么高,水柱不但将旁边的公共自行车设施冲倒、树木枝干冲断,喷涌而出的水流还令附近的某小区变成一片汪洋。

家住该小区的曹先生家人,恰巧把轿车停在水管爆裂点附近。因此,水管爆裂后曹先生的轿车首当其冲,整个天窗被水柱喷涌飞溅的砂石砸碎,导致水从天窗进入车辆内部,座椅、内饰及仪表台等部位被水浸泡,轿车成了“泡水车”。凌晨5时40分,绿城水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迅速关闭了水阀。

事发后,绿城水务公司联系保险公司将曹先生车辆送至维修机构进行检测维修,维修项目涉及破损的天窗、车厢内部座椅及内饰、仪表台部分等受湿水影响区域。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和后挡风玻璃亦受损。绿城水务公司支付了受损车辆的维修费34611.38元,并赔偿曹先生车上净化器、行车记录仪、贴膜、座垫损失2450元。

曹先生说,自己的轿车是在2011年4月以133900元购买。水管爆裂泡水后,轿车受损严重,修复后虽能正常行驶,但整体质量与涉水前有一定差异,车辆出现一系列损坏问题。曹先生自行委托评估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书》的报告意见为:涉事车辆因涉水事故造成车辆贬值28640元。该报告书中载明了涉案车辆在事发时的行驶里程约为5.6万公里,事故未发生前车辆正常保养,车况正常,该车综合评估其成新率为60%。

曹先生认为,汇春路某小区旁自己停放轿车地段的爆裂水管是绿城水务公司管理控制,水务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自己经济损失,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要求绿城水务公司承担因涉水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28640元。

绿城水务公司认为,水管爆裂是因为管道老化。事发后,他们及时将曹先生的车辆进行检测维修,并承担了维修费用。经检测,发动机及其他项目经检查未进水,不影响车辆使用。车辆在维修完毕后也进行了验车质检,保证性能达标。所以,曹先生的贬值损失并不合理。

双方争执不下,多次协商无果。2017年3月,曹先生将绿城水务公司起诉至江南区法院,要求赔偿车辆泡水贬值损失28640元和评估费72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先生受损车辆的价值是否因渗水导致贬值,须从车辆的使用年限、受损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曹先生的受损车辆使用年限为5年3个月,行驶里程约为5.6万公里。曹先生提交的评估机构对受损车辆的成新率分析较为客观,法院予以采信。

绿城水务公司爆裂水管的直径达到400毫米,事发现场照片和视频显示喷射的水量很大,造成的破坏力也与水量相当。水管爆裂的结果导致冲起的碎石等物质将曹先生车辆的天窗全部砸碎,水直接从天窗浸入车辆内部,车辆的多处部位受到损坏,发动机舱亦有水和砂石渗入。车辆受损程度、渗水情况很严重,须更换的部件达十几项,为此花费的维修费用达3万多元。在如此大量水从全部破损的天窗及其他部位浸入车辆内部情况下,车辆的不同部件均受积水影响,导致涉案车拆装更换的项目达十几处之多。尽管修复后能正常使用,但涉案车辆的整体质量与涉水前应有一定的差异。曹先生主张其受损车辆因本次渗水事故造成贬值,合理有据,法院予以采信。

在价值贬值的具体额度方面,曹先生受损车辆已购买使用了5年多,事发后更换的新部件对车辆的价值和性能有一定的弥补作用,绿城水务公司已向曹先生支付了维修的费用,曹先生主张的车辆贬值损失28640元偏高。经考量曹先生车辆的购买使用年限、受损状况、维修情况、曹先生提交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意见等因素后,法院酌定绿城水务公司赔偿曹先生轿车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7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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