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临渭区实行“五禁止”“三压缩”革除婚丧嫁娶陋习

五禁止指的是:

1、禁止占用城镇黑色路面或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堂、摆放花圈花篮等行为。

2、禁止办婚治丧车辆遮挡车牌、占道长停、堵塞交通、封路扰民等行为。

3、禁止燃放鞭炮、鸣放电子礼炮及在禁止区内吹奏乐器、高分贝扩音、抛撒纸钱、燃烧冥币纸扎或遗物等行为。

4、禁止在公路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水库河流堤坝外侧1000米范围内和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葬埋、骨灰入棺土葬、建设豪华墓等行为。

5、禁止无证经营丧祭用品或超范围售卖纸人、纸马、冥币、纸扎别墅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和制止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压缩”指的是:

1、压缩、限制丧事乐队人数、治丧时间、花圈花篮等规模,花圈、花篮等总数应不超过10个,城区外鼓乐队人数应不超过6人,夜间22:00时后应停止歌舞、音响等扰民活动。

2、压缩、限制办婚治丧车队规模,不盲目攀比追求豪华车辆,通过城乡道路的车辆应不超过6辆。

3、压缩、限制“彩金”、随礼、宴席、酒水标准,具体标准严格按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村规民约执行,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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