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普
现在,对于张家港的司机朋友来说,“礼让斑马线”的意识在不断提高,这可是好事情。
是啊,大多数人认为,发生交通意外,行人的责任是最小的,一般都是机动车辆的问题。但其实,行人也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小司
其实,近年来,
行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例并不少见!
2013年,78岁的王老汉步行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非机动车道致骑电动车男子死亡,江苏常州溧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4年,44岁的李某某横穿马路造成骑电动车的老汉徐某某避让不及摔倒死亡,赔偿死者家属26万,被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
2016年,曾广泛引起社会及法学界关注的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行人交通肇事案”,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小普
小司,你给大家具体讲讲呗~
好啊,我跟你讲个因为行人横穿马路致人死亡被判刑的案例!
小司
案情回顾
2017年2月17日6时40分许,罗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成都市锦江区某路段时,遇行人陈某某由其行驶方向从左向右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过机动车道,造成罗某所驾车与陈某某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受损,罗某与陈某某均受伤,后罗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于2017年2月28日死亡。经认定,陈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定
锦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小司讲解
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工具的肇事。然而,除了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易导致交通肇事外,行人不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闯红灯、翻越隔离栅栏等,造成一定程度的交通事故,也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此,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我国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固然很多,但其中最主要和最核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违反了该法,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即符合了交通肇事罪的第一个构成要件。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另外,该法在第四章第四节还特别对行人和乘车人的通行作出了规定。因此,行人也当然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对象。
2、发生重大事故。
何为重大事故?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作出明确的界定,即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或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达三十万元以上的。《解释》还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六种情形,若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也认定是重大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因此,任何人(包括走路的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只要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都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关爱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
不论是行人也好,司机朋友也好,
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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