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交警饶平大队严厉打击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根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工作部署,饶平交警大队全力加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在全县范围内纵深开展“夏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潮州交警饶平大队严厉打击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针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饶平交警大队通过全面梳理,进行精准布控。9月15日下午,饶平交警大队钱东中队通过布控,在辖区内查扣2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普通客车。

潮州交警饶平大队严厉打击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潮州交警饶平大队严厉打击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潮州交警饶平大队严厉打击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驾驶报废车辆的危害

1、报废车辆稳定性、安全性较低,安全隐患极大。

2、报废车辆侵权行为多,多为套牌、假牌车辆,路面管控困难。

3、报废车辆后遗症状多,没有保险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不断,社会矛盾复杂。

4、报废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尾气污染物较大,排放不符合国家标准。

潮州交警饶平大队严厉打击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潮州交警饶平大队严厉打击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一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