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路边清扫砂土遭车祸,所在公司该不该担责引发争议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28652万人,比上年增长1.7%。其中,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增长1.5%;本地农民工11467万人,增长2.0%。

所谓"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他们自己却无奈的继续在贫困线上苦苦的煎熬,过着"蚁居"、"鼠居"般的艰难日子,不能公平的分享医疗、就业、教育、娱乐等社会保障性的"改革红利"的人。

农民工在工地路边清扫砂土遭车祸,所在公司该不该担责引发争议

当今媒体对农民工存在一定的误解,以为农民工就是搞建筑的。其实大错特错。因为从农村来到城里打工有各行各业,有些白领也是农业户口,只是他们学历高一点从事白领工作。有些总经理也是农村来的,还没落户也叫"农民工"。

应该把"农民工"这个称号改为"一线工人"。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农民工,而是那些拿着最低收入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加班加点拿着最低的工资从事最累的活。一切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值得我们去关注。

农民工在工地路边清扫砂土遭车祸,所在公司该不该担责引发争议

9月9日讯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前路边清扫砂土遭遇车祸身亡,其所在公司到底该不该担责引发争议。4日,在琼中湾岭司法所和琼中法院湾岭法庭的及时介入下,该纠纷最终圆满解决,海南某公司最终给农民工家属支付21万元赔付金。

经查明,8月24日,琼中乌石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前公路边,该工地农民工曾某在路边清扫砂土时,遭遇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事发后,曾某家属认为曾某所在工地公司应该负责,而海南某公司认为曾某系交通事故致死,应该由肇事司机负责,双方僵持不下。

湾岭司法所及时介入调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认为曾某与公司存在有劳务关系,公司应当对其工作中发生的损害进行赔付。湾岭法庭法官给双方提出了赔付标准建议,最终双方以21万元的赔付金额签订了调解协议,该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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