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來啦!山東中小學生校園體育活動有了「硬槓槓」

《条例》来啦!山东中小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有了“硬杠杠”

9月21日,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對我省學生課堂學習時間、校園體育活動時間等作出明確規定,將於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来啦!山东中小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有了“硬杠杠”

“組織開展科學合理的體育活動是保障學生體質健康的關鍵因素。”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楊利介紹,《條例》規定了校園體育活動總體時間要求,以及體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等內容,明確學生每天校園體育活動時間不少於一小時;開足開齊體育課程,不得削減或者擠佔體育課時;中小學校應當每天上午統一安排三十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當天沒有體育課的班級,應當在下午課後組織學生進行集體體育鍛煉。

《條例》還規定,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範圍,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應當按照規定修滿體育課程併成績合格。此外,學校體育設施應當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寒假暑假以及非教學時間,按照國家或者省有關規定向學生開放。

中小學生在校期間課堂學習時間過長、校外學習負擔過重是影響學生體質健康的重要原因,長期以來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對此,《條例》規定,中小學生每天在校課堂學習時間,小學不得超過六小時,中學不得超過八小時,佈置的課後作業不得超出本省中小學教學基本規範限定的作業量,保證學生有充足的體育活動和休息睡眠時間。加強對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督檢查,規範其培訓內容、進度、時限等事項,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此外,針對學生“低頭族”現象,《條例》規定要加強學生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管理做好學生近視防控。此外還要加強學校控煙工作,明確規定禁止在中小學校內吸菸,禁止在高等學校建築物內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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