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18-033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体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9名董事对此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

根据资本市场行情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表决情况如下:

1、 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913万元(含50,913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50,913.00万元(含50,913.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二、审议通过《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9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18-032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8年6月,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因本次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其他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2018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在中止审查期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本次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委派相关人员对其出具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报告进行了复核,出具了《复核报告》。公司满足了提交恢复审核申请的条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的申请。 2018 年9 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8093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审查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发行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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