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辛格:對世界秩序問題的思考

作者 | 亨利·基辛格(HenryKissinger)哈佛大學博士、教授,美國前國務卿,20世紀美國最著名的外交家、國際問題專家

本文是亨利·基辛格為其著作《世界秩序》所寫的序言。

1961年我作為一名年輕學者去堪薩斯城做講演時,拜訪了杜魯門總統。我問他,在他擔任總統期間,哪件事最令他感到驕傲。杜魯門回答說:“我們徹底打垮了我們的敵人,隨後又把他們拉回到國際大家庭中。我認為,只有美國才會這樣做。”杜魯門總統深知美國擁有巨大的實力,但最令他感到驕傲的是這一實力所包含的人道和民主價值。他更希望後人銘記他是因為美國與敵人實現了和解,而不是戰勝了敵人。

杜魯門之後歷屆美國總統都做過類似的表述,他們都對美國在歷史進程中表現出來的類似品質感到自豪。這一時期的大部分歲月裡,他們致力於捍衛的國際大家庭反映了一項美國共識:不斷擴展合作型秩序,各國遵守共同的規則和準則,實行自由經濟體制,誓言不再攫取他國領土,尊重他國主權,建立參與型的民主治理體制。來自兩黨的美國總統始終敦促——常常是雄辯地力促——他國政府同意維護和促進人權。在很多情況下,美國及其盟友捍衛這些價值觀,極大地改變了人類社會的境況。

然而今天這一“基於規則的”國際體系面臨諸多挑戰。我們頻頻聽到各方面的呼聲,促請各國在一個共同的體系內“儘自己應盡的一份力量”,遵守“21世紀的規則”,抑或充當一個“負責任的利益攸關者”。這反映了該體系沒有一個各國均認可的定義,對什麼是“應盡的”力量也沒有一致的理解。西方世界之外的其他地區在這些規則的最初制定上發揮的作用微乎其微。它們對這些規則提出質疑,明確表示要推動修改這些規則。

今天“國際社會”一詞在各種場合出現的次數之頻繁可能超過了任何一個時代,然而從這一詞中卻看不出任何清晰或一致的目標、方式或限制。

當今時代鍥而不捨,有時幾乎是不顧一切地追求一個世界秩序的概念。世界混亂無序,各國之間卻又史無前例地相互依存,從而構成了種種威脅: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在擴散,國家解體,環境惡化,種族滅絕現象層出不窮,以及有可能將衝突推向人類無法控制或無法想象地步的新技術正在擴展。

新的信息獲取和傳播方式把世界各地區前所未有地連接在一起,使人們從全球視角審視各種事件。然而這種狀況卻讓人無暇思考,使領導人不得不對任何事件都即刻做出反應。種種不受任何秩序約束的勢力是否將決定我們的未來?

1、不同類型的世界秩序

從來不存在一個真正全球性的“世界秩序”。當今時代的所謂秩序源於近400年前在德國的威斯特伐利亞召開的一次會議。其他幾個大陸和多數人類文明國家沒有參加這次會議,甚至不知道有這麼一個會議。此前中歐地區的教派衝突和政治動亂持續了一個多世紀,最終釀成了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戰爭”。

這是一場各種政治和宗教爭執相互交織的戰爭,捲入其中的各方針對人口稠密地區發動了“全面戰爭”。中歐將近四分之一的人口死於戰火、疾病或飢餓。筋疲力盡的參戰各方於是召開會議,為制止流血做出一系列的安排。新教的存活和發展導致了一統宗教的分裂。打成平手的各種自治的政治單元並存,呈現出政治多樣化的特徵。

因此,當代世界的形態大致是在歐洲形成的:一批多元化政治單元探索用於管控自身行為、減緩衝突的中立規則,它們中間沒有一方強大到可以戰勝所有其他對手,很多政治單元信奉截然不同的哲學,或者有自己獨特的信仰。

威斯特伐利亞會議建立的和平反映了各方對現實的妥協,而不是一種獨特的道德洞察力。它以一個由獨立國家組成的體系為基礎,各國不干涉彼此的內部事務,並通過大體上的均勢遏制各自的野心。

在歐洲的角逐中,沒有哪一方的真理觀或普適規則勝出,而是每個國家各自對其領土行使主權。各國均把其他國家的國內結構和宗教追求當作現實而加以接受,不再試圖挑戰它們的存在。既然均勢現在已被視為一種自然的、不無裨益的存在,各國統治者的野心因此受到相互制約,至少從理論上限制了衝突的範圍。

歐洲歷史上偶然產生的分裂和多樣性構成了新的國際秩序體系的特徵,具有自己獨特的哲學觀。從這個意義上講,

歐洲為結束自己大陸上的戰禍所做的努力預兆並催生了近代世界的智慧:避免對絕對價值做出評判,轉而採取務實的態度接受多元世界,尋求通過多樣性和剋制漸漸生成秩序。

17世紀巧妙地締造了威斯特伐利亞式和平的談判者沒有意識到,他們正在為一個全球適用的體系奠定基礎。這些談判者根本沒想過把比鄰的俄國包括進來。經歷了噩夢般“動盪時期”後的俄國當時正在重新鞏固自己的秩序。它推崇的原則與威斯特伐利亞均勢背道而馳:單一君主擁有絕對權力,信仰單一的東正教,奉行向四面八方擴張領土的計劃。其他各大權力中心也認為,威斯特伐利亞會議(如果它們聽說過有這麼一個會議的話)與自己所在的地區無關。

當年世界秩序的概念只適用於那個時代的政治家已知的地理範圍。世界其他地區的世界秩序概念也是一樣,主要原因是當時的技術不鼓勵甚至不允許一個單一的全球性體系的運作。

由於缺少可以不斷保持互動的手段,又沒有一個可以衡量不同地區實力大小的框架,每

一個地區都把自己的秩序視為獨一無二,把其他地區視作“未開化之地”,這些地區的治理方式與自己的既有體系毫無相似之處,與既有體系的構想毫不相干,只是對既有體系的一種威脅。每一種秩序都把自己界定為合法組織人類社會的標準模式,好像自己在治理眼皮底下的領土時,就是在號令天下。

在歐亞大陸上與歐洲遙遙相對的另一端,中國位居自己建立的等級分明、理論上具有普適性的秩序中心。這一體系已經運行千年。早在羅馬帝國一統歐洲時期,中國已存在這一體系。它不是建立在各國主權平等基礎之上,而是基於自認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觀念。根據這一觀念,不存在歐洲意義上的主權,因為皇帝統御“天下”。

皇帝位居一個獨一無二的、全天下的政治和文化等級制度之巔。這一等級制度從位於世界中心的中國首都向外輻射到人類居住的所有地方。根據其他地方的人對中國典籍和文化體制的熟悉程度(這一宇宙觀一直延續到近代),分別把他們視為開化程度不同的蠻夷。

這種觀點認為,中國的燦爛文化和繁榮經濟令其他社會拜服,吸引它們前來與之建立關係。中國可以通過掌控與它們的關係號令世界,進而達到“天下大同”的目標。

在歐洲與中國之間的大部分地區,伊斯蘭教的世界秩序觀佔統治地位。伊斯蘭教也憧憬建立一個一統天下、消除戰亂的單一的神授政權。公元7世紀,伊斯蘭教跨越各大陸,開始了一波前所未有的弘揚宗教運動和帝國擴張,先後統一了阿拉伯世界,吞併了羅馬帝國的殘山剩水並降服了波斯帝國,繼而把中東、北非、亞洲大片地區和歐洲部分地區收歸翼下。

伊斯蘭教的普世秩序觀認為,它命中註定要在“征伐之地”——不信奉伊斯蘭教的人居住的所有地區——實現擴張,直到先知穆罕默德的聖訓把全世界變成一個完整統一的和諧體系。正當歐洲建立了一個基於多國之上的秩序時,以土耳其人為主的奧斯曼帝國也聲稱自己代表唯一的合法統治,在阿拉伯世界的腹地、地中海、巴爾幹半島和東歐確立了至高無上的地位。

奧斯曼帝國對歐洲基於各國關係的新生秩序並不陌生,認為它不僅不值得仿效,而且是孕育分裂的根源,奧斯曼帝國可以藉此向西擴張。15世紀,征服者穆罕默德告誡實行多極秩序的意大利諸城邦:“你們一共有20

個國家……彼此爭執不休……世界上只能有一個帝國,一種信仰,一個世界主權。”

與此同時,在大西洋彼岸,一種新的世界秩序的基礎正在“新大陸”形成。17世紀,就在歐洲的政治和宗教衝突如火如荼時,一批清教徒開始了“荒野之旅”,去實現上帝的計劃,掙脫既有的(在他們眼裡也是腐敗的)權力結構。正如1630年約翰·溫思羅普總督在一艘駛往馬薩諸塞定居點的船上佈道時所說,他們要建立一座“山巔之城”,運用其正義的原則和榜樣的力量激勵整個世界。

美國人的世界秩序觀認為,一旦其他民族像美國人一樣獲得了自治權,和平與均勢就會自然降臨,昔日的宿敵也會捐棄前嫌。因此,外交政策的任務不是追求美國特有的利益,而是培育共同的原則。日後對於歐洲構建的秩序,美國將成為不可或缺的捍衛者。然而,雖然強大的美國支持這一秩序,卻始終心情矛盾,因為美國人的願景不是接受歐洲的均勢體系,而是希望通過傳播民主原則來實現和平。

我撰寫本書時,以上所有秩序概念中,唯有威斯特伐利亞原則被普遍認為是構成世界秩序的基礎。隨著歐洲國家擴張時把自己的國際秩序藍圖帶到了世界各地,威斯特伐利亞體系這個基於國家之上的國際秩序框架現在已延至全世界,涵蓋了不同的文明和地區。雖然歐洲國家往往不對殖民地及其人民使用主權概念,但當殖民地人民開始爭取獨立時,卻套用了威斯特伐利亞原則。在爭取獨立及此後維護國家獨立的鬥爭期間,民族獨立、主權國家、國家利益和不干涉內政等原則證明是對付殖民者的有力理論依據。

當代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已通行全球,被俗稱為“國際社會”。它力圖通過一整套國際法律和組織結構抑制世界的無序性。這套體系旨在促進自由貿易和穩定的國際金融體系,確立可以接受的解決國際爭端的原則,並在一旦爆發戰爭時對交戰行為施加一定的限制。由各國組成的這一體系現在涵蓋了所有文化和地區。它的各種機構為不同社會之間的交往提供了一箇中立的框架,而且這一框架在很大程度上獨立於不同社會各自的價值觀。

2、來自四面八方的挑戰

然而,威斯特伐利亞原則現在受到了來自四面八方的挑戰,有的挑戰還打著世界秩序的旗號。歐洲與它當初構建的國家體系漸行漸遠,想通過主權共享概念超越這一體系。不無諷刺的是,雖然均勢概念出自歐洲,但它卻有意識地嚴格限制新成立的歐洲機構的權力。由於歐洲已經削減了自己的軍事能力,一旦普遍準則受到踐踏,它幾乎沒有迴旋的空間。

在中東地區,遜尼派和什葉派的“聖戰者”追求基於伊斯蘭教原教旨主義的全球革命,造成了社會的分裂和國家的解體。國家本身——以及基於國家的區域體系——岌岌可危,既受到種種意識形態的攻擊(這些意識形態拒絕接受國家的限制,認為其限制是不合法的),又受到恐怖主義民兵組織的攻擊。有幾個國家的民兵組織比政府軍還要強大。

從某些方面看,

亞洲是採用主權國家概念最成功的地區,但依然嚮往其他的秩序概念。亞洲因其成員之間的角逐和相互提出的歷史訴求而動盪不止。100年前類似的角逐和歷史訴求把歐洲秩序擊得粉碎。幾乎每一個亞洲國家都認為自己正在“崛起”,把彼此之間的分歧推向對抗的邊緣。

美國則搖擺不定,時而捍衛威斯特伐利亞體系,時而抨擊它的均勢和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前提不道德,而且落伍於時代,時而兩種態度兼而有之。美國仍然堅持認為,它信奉的價值觀在建立一個和平的世界秩序方面具有普遍適用性,並保留在全球範圍內捍衛這些價值觀的權利。然而,在兩代人的時間裡從三場戰爭中抽身後——每一場戰爭都始於理想主義願望並得到公眾的廣泛支持,但都以國家蒙受創傷而告終——美國正在探尋如何詮釋自己擁有的(依然巨大的)權力和信奉的原則之間的關係。

所有的主要權力中心都在一定程度上遵守威斯特伐利亞秩序的某些規則,但沒有一個把自己視為這一體系理所當然的衛士。所有這些權力中心的內部都在發生重大的變化。具有不同文化、歷史和傳統秩序理論的各個地區能夠維護任何共同體系的合法性嗎?

若想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採取一種既尊重人類社會異彩紛呈的特點,又尊重人與生俱來對自由的渴望的做法。建立此種意義上的秩序必須靠長期培育,而不能強加於人。在一個即時通信和政治劇變的時代尤其如此。

任何一種世界秩序體系若要持久,必須被視為是正義的,不僅被各國領導人所接受,也被各國公民所接受。它必須反映兩條真理:

第一,沒有自由的秩序即使靠一時的鼓譟得以維持,最終也會製造出反對自己的力量;

第二,沒有一個維持和平的秩序框架,就不會有自由,即使有也難以長久。

秩序和自由有時被說成是人類體驗的兩個極端。其實二者應被視為一種相互依存的關係。當今的領導人能否高瞻遠矚,不拘泥於處理緊迫的日常事件而去實現這種平衡呢?

3

、合法性與權力

回答以上問題需要解決三個層面的秩序問題。世界秩序反映了一個地區或一種文明對它認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公正安排和實力分佈的本質所持的理念。國際秩序是指在世界上很大一部分地區——大到足以影響全球均勢——應用這些理念。區域秩序指同樣的原則用於某一具體的地理區域。

以上秩序中的任何一個均建立在兩個因素之上:一套明確規定了允許採取的行動的界限且被各國接受的規則,以及規則受到破壞時強制各方自我剋制的一種均勢。無論現在還是過去,對現有安排的合法性達成的共識並不能預先阻止競爭或對抗,但有助於確保競爭或對抗是在現有秩序範圍內做出的調整,而不是對現有秩序提出根本挑戰。

均勢本身並不能確保和平,但構建的均勢若是深思熟慮的結果並運用得當,可以限制根本性挑戰的規模和發生頻率,並在出現根本性挑戰時抑制它順遂的機會。

沒有一本書能夠涵蓋歷史上建立國際秩序的所有做法,或涉及現在正在積極對世界事務施加影響的所有國家。本書試圖探討一些地區的秩序理念,它們對近代演變產生了最大影響。

合法性與權力之間的平衡極其複雜。應用的地理範圍越小,該地域的文化觀念越一致,達成可行的共識也就越容易。然而在當今世界,需要有一個全球性的世界秩序。一批歷史上素不相干、沒有共同的價值觀(只是彼此保持距離而已)、只認自己實力的實體更有可能帶來衝突,而不是秩序。

中美之間經歷了20年的敵對後,1971年我首次訪問北京恢復與中國的聯繫時曾表示,對於美國代表團而言,中國是一片“神秘的土地”。

周恩來總理回答說,“你們會發現它並不神秘。一旦你們熟悉了它之後,它就不會像以前看起來那樣神秘了。”他說中國有9

億人,他們覺得自己的社會很正常。當今時代,探尋世界新秩序需要我們首先了解那些基本上不為外界所知的社會。

需要克服的神秘感是所有國家人民所共有的——如何將迥然不同的歷史和價值觀塑造成為一個共同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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