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期間,攜帶大容量充電寶的乘客被拒絕登機,這是爲什麼呢?

節假日期間,很多用戶選擇通過乘飛機這種交通方式回家,因為是在高空飛行,所以乘機前安檢就非常嚴格,打火機油、鞭炮、液體等都不被允許帶上飛機,同時,很多乘客還發現自己攜帶的大容量移動電源被拒絕登機,這是為什麼呢?

節假日期間,攜帶大容量充電寶的乘客被拒絕登機,這是為什麼呢?

這是因為您攜帶的充電寶不符合民航局的規定,容量超標外、標誌標識不清楚,甚至一些是“三無”充電寶產品,沒有任何標識。

因此,我們還是需要在乘機之前對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有所瞭解。這樣才不至於出現以上尷尬的情況,您說對吧?

民航局對於旅客乘機攜帶充電寶的規定是這樣的。

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約43243mA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另外,民航局規定: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註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首先,不要購買沒有任何標識的三無充電寶產品。

沒有參數無法計算出充電寶的額定能量,也不安全。

其次,您需要知道您攜帶的充電寶額定能量到底是多少?會不會超標?那麼很多人就有疑惑了,我怎麼計算得出來充電寶的額定能量?

這裡,小編和您分享下充電寶額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充電寶上沒有直接標註額定能量Wh(瓦特小時),則充電寶額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進行換算:

1、如果已知充電寶的標稱電壓(V )和標稱容量(Ah),可以通過計算得到額定能量的數值:

 Wh= V x Ah

 標稱電壓和標稱容量通常標記在充電寶上。

2、如果充電寶上只標記有毫安時(mAh),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時(Ah) 。

 以小編在用的這款超大容量S15 PD快充充電寶為例,進行說明。

節假日期間,攜帶大容量充電寶的乘客被拒絕登機,這是為什麼呢?

充電寶標稱電壓為3.7V,標稱容量為24000 mAh ,其額定能量為:

24000mAh ÷ 1000 = 24Ah

3.7V×24Ah=88.8Wh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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