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反貪懲貪肅賄劍指腐敗
2011年
2009年
2003年1月,劉偉就被分配到岱嶽區檢察院反貪局工作。期間,主辦案件70多件,參辦案件120餘件。辦理過青島市副市長羅某妻子姜某貪汙案、青島市政法委副書記王某受賄案、新礦集團副總邢某受賄案、棗礦集團總經理王某貪汙案等大要案。
民情冷暖群眾利益心之所繫
2014年,岱嶽區檢察院成立派駐鄉鎮檢察室,劉偉同志主動要求到基層工作。期間,救助困難群眾5次16人,救助刑事被害人3次3人。
不忘初心我是人民檢察官
2015年6月開始,劉偉負責未檢科工作。期間,劉偉辦理批捕案件32件39人,公訴案件120件178人,開展校園法制教育講座10場;開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3次5人;追捕犯罪嫌疑人2名,追訴犯罪嫌疑人5名,並對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予以不起訴。所辦案件充分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既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也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來源|岱嶽區人民檢察院
閱讀更多 泰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