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省第二环保督察组督察情况 20批322件转办件全部办结

我市通报省第二环保督察组督察情况

20批322件转办件全部办结

9月18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我市有关情况。

8月20日至9月9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工作顺延至9月14日结束,历经25天时间。

省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信访件20批322件,占全省9533件的3.37%,按转办数量从多到少排序,列全省17市第15位,列省第二批督察7市第7位。其中,水污染53件,大气污染128件,土壤污染1件,垃圾污染12件,噪声污染107件,油烟污染28件,扬尘污染23件,固废污染21件,其他问题39件;涉及德城区50件,陵城区42件,禹城市11件,乐陵市10件,宁津县50件,齐河县26件,临邑县20件,平原县14件,武城县3件,夏津县5件,庆云县5件,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7件,运河经济开发区20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30件。重点关注信访件33件,其中德城区4件,陵城区2件,禹城市1件,乐陵市1件,宁津县11件,齐河县2件,临邑县4件,平原县3件,武城县1件,夏津县1件,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件。

我市快速转办、督导、核实、上报、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截至9月13日,已全部办结。办理情况由县市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交办事项落实监督组会商审核,经分管副市长签字后上报省督察组,切实保障了案件办理质量。

我市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从严从快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先后约谈3人,问责62人;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先后责令整改223家,立案处罚26家,罚款140.92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人。

我市通报省第二环保督察组督察情况 20批322件转办件全部办结

8月20日至9月9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保督察。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扎实落实边督边改工作要求,从快从严抓好全面整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有了新提升,环境质量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善。

走访问询 实地下沉

省环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8月20日,督察动员汇报会召开。省第二环保督察组组长、省政府参事亓同秋讲话,市委书记陈勇作动员汇报,督察组副组长、省住建厅副厅长孙松青出席,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飞主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人员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

亓同秋强调,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环境问题,督察贯彻环保决策部署、落实环保职责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举一反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任务,推动德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同日,督察组还对社会公布了信访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接受群众举报。

督察组先后调阅市、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资料24批,共计413盒1560卷,涉及13个县市区及54个市直部门单位;召集发改、经信、环保等10余个市直部门和6个县市区当面问询,延伸调阅资料40多项;先后与17名市级领导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

8月22日至23日,督察组开展市级层面部门走访问询工作,督促部门履行环保责任。督察组走访问询了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兽医局等15个市直部门,与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与班子成员和重点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座谈,并调阅有关资料。

8月26日至9月5日,督察组分两个小组下沉督察,覆盖了13个县市区。下沉期间,共谈话问询县级领导27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27人,现场检查点位541处,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18年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重点信访案件以及下沉阶段需核查的问题线索。

以查促改 立说立行

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市委、市政府把这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检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重大机遇,坚决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8月2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省级环保督察工作。8月19日,市政府召开专题推进会,安排部署服务保障和问题整改工作。陈勇、陈飞多次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决将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到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8位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的协调联络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从有关部门抽调68人集中办公,全力做好保障工作。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各工作组坚持全天候运转,全力配合服务保障督察工作。期间,抽调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加班加点,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省第二环保督察组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转办件移交我市后,我市交办事项落实监督组逐一进行登记,对交办事项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相关意见,迅速将事项转交给有关县市区,督促其尽快办理。交办事项落实监督组还对交办事项跟踪问效,抓好边督边改工作。有关县市区对交办事项完成整改并上报以后,交办事项落实监督组做好汇总核实工作,向省环保督察组及时反馈,形成闭环式处理模式,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我市坚持以查促改、立说立行,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切实用整改实效取信于民。通过解决一个个扰民“小问题”,反映出我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大力度”。扰民的噪音归于沉寂,刺鼻的气味逐渐消失,乱扔的垃圾得到清除,一系列环境突出问题得以解决,环境质量也得到改善。在德州人的微信朋友圈里,天蓝、水清、城美的照片越来越多。今年1至7月,我市空气SO2、NO2、PM10、PM2.5浓度同比均有改善。自2014年以来,连续5年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改善幅度连续3年居全省前列。今年1至7月,我市主要河流COD、氨氮指标同比均有明显改善。目前,我市4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全部符合国家要求,21项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标准,实现持续稳定达标。

借势督察 持续发力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得到完善

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我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保优先战略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借势督察,持续发力,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市委与各县市区党委分别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委责任。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并直接分管环保工作。各级政府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实现了压力逐级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出台《德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责任红线。出台《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形成“党委政府统揽、分线作战”“谁分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大格局。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着力做好“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五篇文章,紧紧抓住“一市一策”课题组驻点德州的重大机遇,建立完善了“市长批办、专班跟踪督导、县市区落实”的闭环工作模式,将污染治理逐步转向科学化、精准化。从“点、线、面”三方面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推进“点源+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入河排污口”串联递进式治污体系。公安环保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涉危废企业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实施动态管理。我市还建设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颗粒物源解析实验室、预警预报平台。按时间节点完成造纸、火电、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清理整顿496个违规建设项目,倒逼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步伐。

下一步,我市将对群众反映的餐饮油烟、畜禽污染、生活噪声等行业领域普遍性问题,深入开展问题整改集中行动,制定治本之策,抓好深度治理;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切实织密环保执法监管网络;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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