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喜讯:洛川县检察院 荣获 “支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按照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暨陕西省人民政府“双高双普”县创建工作安排,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实际,扎实推进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科学发展,为平安校园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在第34个教师节前夕,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支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教师节喜讯:洛川县检察院 荣获 “支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和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妇女维权岗自2015年成立以来,累计为教师及在校学生提供法律援助近百件次,成功化解了多起校园矛盾,给师生建起了“法律输血站”。“检察开放日”和“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创新推进,检察官“老师们”站在三尺讲台上,引导未成年人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其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锻造“火眼金睛”。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检察干警们更加注重对于教育的支持,关心贫困家庭在校生就读情况、排查失学未成年人,投资10万余元为洛川县朱牛幼儿园扩充教学设施、购买图书文具等,切实保障受教育权。

教师节喜讯:洛川县检察院 荣获 “支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法治校园,守护民族振兴的“基石”。(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贾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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