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權益變動屬於減持,未觸及要約收購
◆本次權益變動沒有使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一、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公司於2018年9月17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東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基金”)通知:長安基金於2018年9月 14日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350,000股;本次減持後長安基金持股比例佔公司總股本的4.9556% 。
二、 所涉及後續事項
1、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2、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於2018年9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18日
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千金藥業
股票代碼:600479
信息披露義務人: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萬躍楠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豐鎮路806號3幢371室
通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芳甸路1088號紫竹國際大廈16層
股權變動性質:減持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減少)
簽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指引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託或者授權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 釋義
本報告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豐鎮路806號3幢371室
註冊資本:人民幣27,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萬躍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1000058208408XE
企業類型及經濟性質:有限責任公司(國內合資)
經營範圍: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基金銷售,特定客戶資產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期限: 2011年9月5日至不約定期限
股東名稱:
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比例:29.63%
杭州景林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股權比例:25.93%
上海恆嘉美聯發展有限公司 股權比例:24.44%
五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股權比例:13.33%
兵器裝備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股權比例:6.67%
通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芳甸路1088號紫竹國際大廈16層
郵編:201204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介紹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人除持有千金藥業、東方通,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發行股份。
第三節 權益變動目的和計劃
信息披露義務人通過減持非公開發行認購的千金藥業股票其目的是為了資金需求的安排。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場情況,在未來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及協議轉讓方式繼續減持剩餘全部股份。若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四節 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長安基金通過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持有千金藥業21,089,630股股份,佔千金藥業已發行A股股本的5.04%,為限售流通股,已於2018年8月24日解禁。
二、本次權益變動方式及變動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千金藥業的股份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於2018年9月14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350,000股;本次減持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比例佔千金藥業發行後總股本418,507,117股的4.9556%。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在發行人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權利限制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千金藥業股票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且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包括但不限於股份被質押、凍結等。
第五節 前6個月內買賣千金藥業股份的情況
在本報告書籤署日前六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存在買賣千金藥業股票情況。
無
第六節 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項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與本次權益變動相關的其他應當披露的重大事項。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營業執照;
2、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名單及其身份證明文件。
二、備查文件置備地點
1、千金藥業董事會辦公室
2、聯繫電話:0731-22496088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日期:2018年9月17日
附表:
日期: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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