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想離婚都沒那麼容易,離婚的條件將越來越苛刻

都說這是一個思想開放的年代,最為典型的就是大家對於結婚的態度的轉變。很多小年輕對於婚姻的想法都是很開放的,不同與上一代的結婚就是一輩子的想法,很多人都選擇了閃婚,在婚姻中出現連問題也不同於上一代的互相容忍和委屈自己,這一代的人更願意選擇讓自己開心的方向去解決問題,簡而言之,離婚也成連這一代人中的普遍現象。

這年頭,想離婚都沒那麼容易,離婚的條件將越來越苛刻

或許是離婚率的不斷升高終於引起了人們的重視,又或許是為了確保國家民生髮展良好勢頭,相關部門對離婚法進行了不斷的完善。我也仔細看了一下有關離婚的條例,今天咱們就來看看離婚有哪些條件和限制呢?

第一:離婚需要男女雙方都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男女有一方同意離婚的,則不準予。

第二: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這年頭,想離婚都沒那麼容易,離婚的條件將越來越苛刻

第三: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所以啊,想著要嫁給兵哥哥的可是要考慮好哦,要做好一輩子的準備哦!

第四: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這年頭,想離婚都沒那麼容易,離婚的條件將越來越苛刻

其實有關離婚的條例還有其它很多,這幾條只不過是我認為比較符合日常夫妻矛盾的條例。所以,經營一段婚姻是很不容易的,開啟一段婚姻更是應該慎重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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