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吃出異物,是勇敢維權還是自認倒黴?態度決定一切!

外出就餐時

最怕不幸“中獎”

吃到令人瞬間食慾全無的

頭髮、鐵絲、蒼蠅、菜蟲

甚至是齧齒動物屍體等“異物”

碰到這種情況

很多人會選擇忍氣吞聲

然而有人卻利用法律武器貢獻了

一場“教科書式”維權

案例

1

孕婦在呷哺呷哺火鍋中吃出老鼠

外出就餐吃出异物,是勇敢维权还是自认倒霉?态度决定一切!

9月7日上午,山東濰坊市民馬先生致電媒體投訴稱,9月6日晚,跟家人在當地一家呷哺呷哺火鍋店就餐時,懷孕的妻子從火鍋裡撈出了一隻老鼠。

9月8日晚間,@呷哺呷哺 發佈聲明稱,經過全面檢視各個環節和餐廳所有監控視頻,初步排除因菜品出餐操作不規範或餐廳環境汙染造成老鼠進入的可能。該公司還公佈了一份對涉事門店的鼠害風險調查報告:對店內防鼠建築結構和外鼠害入侵條件進行調查分析,未發現老鼠活動跡象。(目前該條微博已刪除)

9月9日,濰坊市奎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了對此事的調查處置情況:責令涉事門店停業整改;對該店涉嫌經營混有異物食品的行為立案處罰。

2

海底撈麻醬裡“撈”出蒼蠅

6月22日,吳女士獨自到海底撈北京勁松店就餐,快要吃完時發現麻醬碗裡有一隻蒼蠅。值班經理隨即向她道歉,並安排她到沒有其他顧客的區域,給吳女士上了果盤,承諾這頓飯免單,又打包了些水果,還送上一張200元的代金券。

本以為事情就這麼了結,但吳女士想要離開時,值班經理問她能不能將拍攝的蒼蠅照片刪除。吳女士很氣憤,拒絕刪除照片,留下贈品,並將吃出蒼蠅的問題反映給了食藥監部門。

3

蒜蓉焗龍蝦吃出口香糖

外出就餐吃出异物,是勇敢维权还是自认倒霉?态度决定一切!

7月29日晚,仲女士一家在廣州市天河區鴻德國際酒店就餐,結果在點的蒜蓉焗龍蝦裡吃出了口香糖。餐廳的負責人向仲女士回應稱,“也許口香糖是龍蝦自己吃進去的”。

仲女士相當氣憤,當場打電話向12315投訴並向餐廳提出要將龍蝦取樣,帶到食藥監或衛生所做檢查。但對方不同意,於是仲女士報了警。

4

男子麵條中吃出頭髮絲 起訴餐館獲賠千元

外出就餐吃出异物,是勇敢维权还是自认倒霉?态度决定一切!外出就餐吃出异物,是勇敢维权还是自认倒霉?态度决定一切!

相關法律

商家銷售混有異物食品,至少罰5萬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條 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第一百二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吃出異物,消費者至少可獲賠1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經營者財產不足以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一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外出就餐吃出异物,是勇敢维权还是自认倒霉?态度决定一切!
外出就餐吃出异物,是勇敢维权还是自认倒霉?态度决定一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