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类人并轨权待计发标准须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不缴费而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成为近年来社会热议的焦点矛盾之一,因此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改革后与企业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并且相关工作人员实行“新人、中人、老人”制度。

2018年三类人并轨权待计发标准须知!


一、“老人”待遇标准计发

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中,2014年9月30日(含)前已退休且原属于编制内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可知就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这部分人员以及离休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改革调整办法并且调整相关养老待遇!

2018年三类人并轨权待计发标准须知!


二、“中人”待遇标准计发

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中,2014年9月30日(含)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可知就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其2014年9月30日前工作年限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与2014年10月1日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为本人缴费年限,符合条件后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额外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2018年三类人并轨权待计发标准须知!


三、“新人”待遇标准计发

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中,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可知就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新人”。符合条件后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本金+利息+补贴)÷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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