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南一女子駕駛綜合執法車衝上人行道,過路老人被撞身亡!

我們在道路上廣場上常常能看到後面噴著四個大字“綜合執法”的執法車,這些車輛屬於公務用車、執勤用車,一般屬於城管等行政部門。執法用車本應是用來執法的,但卻有人用它做了不守法的事情。

貴州黔南一女子駕駛綜合執法車衝上人行道,過路老人被撞身亡!

2018年9月8日,一輛綜合執法的四輪電瓶車在一十字路口衝上人行道撞上一名老人,導致老人不幸身亡。此事故發生在貴州省黔南州長順縣廣順鎮貴惠路與廣興路交匯路口(馬保藥店前),監控錄像顯示綜合執法車由一名穿著便衣的女子駕駛,而後座坐著一名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員。

貴州黔南一女子駕駛綜合執法車衝上人行道,過路老人被撞身亡!

據當地交警隊介紹,該車為城管部門的執法車,此次事故系該女子操作不當所致,目前事故原因還在調查之中。

貴州黔南一女子駕駛綜合執法車衝上人行道,過路老人被撞身亡!

雖然這類執法車為四輪電動車,但一無牌無照,而駕駛人開車上路不需要什麼駕駛培訓,這門檻未免也太低了。還有該駕駛員女子到底是否屬於城管人員,假如不是城管人員,為何可以肆無忌憚的駕駛著執法車在道路上行駛還撞人,後面還坐著穿制服的人員,是否存在公車私用徇私的嫌疑?假如女子是城管人員,為什麼不穿制服,駕駛技術那麼差,應急能力不夠?種種問題都待解開,希望能夠早日查清事故原因,給死去的老人一個交代,也給公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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