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顺高速大队连查两起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德顺高速大队连查两起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德顺高速大队连查两起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德顺高速大队连查两起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德顺高速大队连查两起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为深入推进“三反一查”综合整治行动,平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德顺高速公路大队严格落实勤务安排,依托司桥省际执法服务站,严格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战果突出。8月16日,执勤民警对一辆黑色“奥迪”牌轿车和一辆“比亚迪”牌白色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均无法出示驾驶证。随后,执勤民警让两名驾驶员出示身份证,经过网上查询系统对身份证查询比对,确定两人均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王某由于身体原因被处罚款一千元,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人,在辖区形成了强大震慑力。(通讯员雷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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