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度構築產業格局 廢舊蓄電池如何破局回收難

多維度構築產業格局 廢舊蓄電池如何破局回收難

就動力電池的壽命而言,乘用車動力電池的有效壽命一般為4——6年。而結合日均行駛里程長、充電頻次多等原因,電動商用車的電池有效壽命約為3年。以此推算,投入市場的第一批電動汽車即將迎來第一輪動力電池報廢潮。

國內電動車普遍使用鉛酸蓄電池,如若保存處理不當,極易產生嚴重的土壤和空氣汙染。據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預測,2018——2020年全國累計報廢動力蓄電池將達到12萬——20萬噸;到2025年動力電池的年報廢量或將達到35萬噸。如此龐大的數量給環境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廢舊蓄電池回收迫在眉睫。

不過,當前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機制缺失、循環利用技術薄弱、環保安全隱患及市場秩序混亂等問題。據業內專家介紹,目前我國每年產生的廢舊蓄電池約有幾百萬噸,而國內有資質的正規回收處理企業僅有約30家,電池處理能力嚴重不足。隨著第一批進入市場的汽車動力電池進入退役期,而動力電池回收主體尚不完備,給不規範的回收者帶來了可乘之機。

從市場現狀出發,正規企業需要在技術裝備、環境保護等方面付出大量成本,而一些不不具備環保資質和生產經營資質的小作坊、地下產業鏈生產成本卻極低,從而佔據了一定的市場空間,擠壓著正規企業的生存。

在回收環節上,一邊是正規再生鉛企業普遍“吃不飽”,另一邊卻是大量廢舊電池流入“黑市”。國內廢舊蓄電池回收領域存在著回收成本高、監管難度大等問題,難以建立安全、通暢的回收渠道。

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多種政策措施規範鉛酸蓄電池生產及回收工作。自2009年以來,國家已經相繼頒佈出臺規章政策數十項,意在加快2020年以前電池回收實現商業化。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對鉛酸蓄電池等4類產品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要求引導生產企業建立產品全生命週期追溯系統。這一方案的出臺對我國廢棄電子電器產品、報廢汽車等產品類廢物的環境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今年2月,工信部牽頭七部委發佈《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提出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將汽車生產企業放在責任的首位,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

近日,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在北京啟動運行。這是我國實施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的關鍵一步,是推動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重要措施。

據介紹,目前電動車市場上,全國農村電動車使用量也非常大,也就是說,有大量的廢舊蓄電池在流通和存儲過程中存在監管缺口。由此看來,當前,最重要的是在整個行業內建立全方位、立體化、多層次的廢舊電池追溯機制,並不斷擴大正規回收的覆蓋範圍。

從產業格局角度切入,形成前端回收、後端再利用及無害化處理的有機體系,在實現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企業發展的同時,也對溼法冶煉企業規模嚴格控制與合理佈局。對於非法處理廢舊蓄電池的現象,不僅要求司法機關嚴厲打擊,還要建立完整的回收利用機制,細化蓄電池的生產者、銷售者、消費者的回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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