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践(593)

天门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践(593)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也必须适应新的发展,实现创新、规范发展。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天门市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要求。

天门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践(593)

2018年8月16日下午,天门市院邀请两位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评议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会。会议针对犯罪嫌疑人肖某、吴某等五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公开审查。公开审查会上,两位人民监督员在听取辩护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公安机关承办人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和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审查情况后,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进行评议,一致同意对五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天门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践(593)

此次羁押必要性案件公开审查会,是本月人民监督员受邀第二次对该院此类案件进行监督评议。天门市院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普通刑事案件的监督,积极稳妥地探索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努力确保开展公开审查案件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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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崔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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