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警察越来越忙,反而被骂的越来越多?

一、从几个案例开始分析

最近有几个事件引起了公大笑笑生的思考。

第一个新闻:安徽凤台民警出警遇到骑三轮车老太太摔倒在路口,毫不犹豫上千扶起,结果民警被讹,摔倒的老妇人说“自己是被警车撞倒的!”

为什么警察越来越忙,反而被骂的越来越多?

第二个新闻:深圳交警冒雨护送高考考生去考场,结果家长投诉警察淋湿孩子。

为什么警察越来越忙,反而被骂的越来越多?

第三个新闻:公安超市来了!某地公安分局提供便民服务,超市里提供钳子、钉子、电锯等五金工具,创可贴、碘伏、速效救心丸等急救药品,象棋、围棋、扑克等娱乐用品,还包括快递寄存处等服务。

为什么警察越来越忙,反而被骂的越来越多?

第一个幸亏有监控避免,否则估计剧情会很长。第二个深圳交警还是很给力,果断挺起来,隆重表扬!第三个则引起了警察自媒体的口诛笔伐,六品锦衣卫的六哥警告:“一只猫,纵然能翻跟头学狗叫,但一旦荒废了捕鼠的能力,就不配被称之为猫了,并且迟早会被主人抛弃!”

这些事情看似不相关其实是一条线穿起来的,那么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3个案例。

第一个,民警遇到倒地的老太太,该不该扶?是不是必须扶起来?如果不扶呢?

第二个民警护送高考考生,应不应该护送?(至于狗咬吕洞宾就不提了,没什么意义。)

第三个,民警开“公安超市”提供便民服务,应不应该?是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上述3个问题的核心是,公安到底是干什么的,公安机关的职责边界是什么,有些忙该不该帮?

二、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先看《人民警察法》(2012年版)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为什么警察越来越忙,反而被骂的越来越多?

这十四条是最纯粹的警察,是公安机关不应放弃,不能放弃,必须履行的职责。为方便论述,这些法定职责暂称为“十四条”。

这似乎印证了公安不该多管闲事的观点。

但是实际上上述十四条只是小case,尤其是基层派出所的警察肯定知道,除了这还有一大堆屁股要擦。

比如警察要给上厕所不带卫生纸的人送纸,给门口有屎的人去拍照,给猫上树的去抓猫,给没带钥匙的去开锁等等,你所能听到的“奇葩”报警都是真的,而且只是很少一部分。

有人就疾呼“公安不应该做非警务活动!”

好了,引出今天的重点“非警务活动”。

很多人持有这样的观点,当前的公安机关承担了太多的非警务活动导致本来的武功荒废,抓小偷、找手机、打击电信诈骗这样的本职工作却荒废了,开始口诛笔伐“非警务活动”。

按照一些自媒体,或者说大部分基层警察的想法,除了“十四条”都是扯淡,都不该做。统统应该甩掉不管!

但是情况真的如此吗?警察仅仅干上述十四条就够了吗?

为什么警察越来越忙,反而被骂的越来越多?

可能还真的不够!

有人说,警察被累死是从一句坑人的话开始的“有困难找民警”,提出这句话的人已经升官已经退休,他不会想到这句话会累死多少战友兄弟。

因为从单位社会到公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从所有人所有事都有人管到很多事情没人管的社会转变过程中,这句话成了接盘的最好广告。

但是经过笑笑生仔细推敲可能这样简单的甩锅,对漳州110也并不公平,因为不光危难找警察,有些事去找警察并不是我们自己狗揽八泡屎,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

如《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当然二十一条本身也有问题,比如该条只是概括性地授予了警察行政救助权,但是至于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救助则无任何规定,也无与其他法的衔接性规定。比如没有设定警察可以使用强制权的规定,导致面对“超级玛丽”那样的案件无从下手。

再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再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规定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二十一条为例分析一下

《人民警察法》(2012版)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意思是:

第一,在警察面临“公民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者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这其中毫无疑问会包括一定的情况下提供紧急医疗救助的情况,因为很多情况下在120到达现场之前,110是在的,但问题在于警察不一定具备专业的医疗知识。

第二,对于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与帮助。

虽然法律这样说了但我想说法律不够细致明确也是很坑的,纠纷指什么纠纷?婚姻纠纷、经济纠纷等民事纠纷还是治安纠纷?

法律分不清楚不能怪教授们写的不明白,因为纠纷不仅不好分清楚,而且是很容易转化,一些婚姻纠纷、经济纠纷闹着闹着就成了案件。所以这个也确实很蛋疼,需要我们好好研究一下,最好能够分分类给教授们立法提供思路。

第三,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所以在一些抢险救灾的场合,老百姓夸奖咱们公安,咱们是应当感到开心。因为这是法定义务,你必须干的,既然你必须干别人夸奖你是荣幸,骂你干的不好也是他们的权利。

三、干杂活是世界惯例

正如第二部分所论述,基层的兄弟抱怨也没用,干一些不太像警察的活绝对是有依据的,而且这些不太像警察本来工作的活,世界其他地方的警察也都在干。

如罗伯特·兰沃西、劳伦斯·特拉维斯Ⅲ在 《什么是警察:美国的经验》中指出, “调查显示,五分之一的警察机构的首要职责是搜寻和救助,接近 60%的警察机构承担控制动物的职责。大约六分之一的美国警察机构负责提供紧急医疗服务以及民防职能,而大约十分之一的机构还提供消防服务。”(【美】罗伯特·兰沃西,劳伦斯·特拉维斯Ⅲ. 什么是警察:美国的经验[M].尤小文,译. 北京:群众出版社,2004:331。)

所以,警察除了在法定的刑事侦查破案、维护治安行政以外还有很多的“救助”职责!

包括前文警察超市里面提供的“创可贴、碘伏、速效救心丸等急救药品”这些东西,其实全世界警察都在做,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提供紧急医疗服务。

四、最大的陷阱

救助这个东西是可以提供的,但是这里面有陷阱。警察累死是因为这个词,警察被骂最多也是因为这个词。因为救助是以救为修饰词的助,绝不是救+助,如果是前者的意思就是警察只需要在危急时刻才需要介入,而且救助的条件和开展救助的措施如强制手段都必须有法律的明确依据和授权。

但是,绝不是救+助!

如果是“救+助”那就完蛋了,所有的救你要参与,所有的助你也要帮,而助是没有边界的,如果你喜欢助人为乐,那你将是全世界最忙的人。如果对警察的要求是没有边界的“救+助”,那警察累死是必然的,因为太多事找不到人来助,都会推给公安部门或者老百姓主动找警察,这样的活是接不完的!

所以,笑笑生想说的是,一个最最重要的问题是,哪些救助是法定的必须的,哪些义务是锦上添花,学学雷锋,甚至是可以不干的!好比高考英语考试,如果听力不算分数,你可以选择不听,但是必答题你不及格那就是自己的问题。

篇幅问题,一些细节问题不做细致考究,有兴趣的可以参考一下公大教授的这篇文章《警察行政救助权的有效行使及法律规制》(公大学报社科版2014年第4期)。

里面会告诉你为什么警察职责边界在不断放大?警察越来越忙了?

即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各种风险在爆炸式增加;单位社会到公民社会转变过正中很多事没人管了;社会信任体系脆弱,无奈选择警察介入。

五、该怎么办?

笑笑生不喜煽情,不爱抱怨,因为两者都是没有用的,怎么去解决问题应当思考一下。

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学界、警界同仁和社会各界共同解决,最好是再出几个标志性的事件,否则进程可能会很慢。

在当前框架下,笑笑生给基层兄弟提供一些建议,仅供参考,不喜欢的欢迎来喷。

什么样的忙必须帮?什么样的忙你听听就行了?

在当前法律框架下:

1. 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的,必须管、必须救。(跳楼的铺好垫子,跳不跳看他自己选择,如果有能力有条件可以去救,注意自己安全。)

2. 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属于治安纠纷的调一调,其他纠纷的去了以后告诉他们去找哪个衙门。

3. 报警案件,一般情况下都得去,如果属于1和2按照上述要求处理,如果属于拉屎没带纸之类的要求,记录下来,电话告知时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动怒,心里默想:有些人拉的不是屎,是脑子。猫上树这类的接警小姐姐都可以怼过去,阿姨:猫咪心烦了,上树看看分风景不好吗?

4. 与学生有关的事情要重视,保护未成年人是法定义务。“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

5. 喝多了犯浑的,拿条带子拴着,找人看着别出事。(《治安管理处罚法》)

6. 抢险救灾必须参与,公益工作积极参加。

7. 送考生去考场之类,毕竟人生大事,做回马天民也挺好!但能送的送,没空送的不要耽误本职工作。有些人对自己的命运都不重视,操那么多心干嘛?

8. 其他一些便民活动如公安超市提供的活动。我只能说除了紧急医疗救助和户籍事项可以便民外,其他的你管难么宽干啥?和谐的警民关系不是这样搞出来的!

9.拿不准是不是危难情况的,去看看再说。如果有危难可能,但法律没有依据的请示领导。这个真的很蛋疼,避免“超级玛丽”悲剧需要法律授权强制手段,否则真的两难。

10.总之一句话,分清楚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法定义务不可以不管不问,出了事就是自己的锅。道德义务,有空可以做做雷锋,但您可能真的没空!

同在基层 都是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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