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來給廣電未成年人管理規定提建議,每一個聲音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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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節目應當避免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任務。

8月24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了公開徵求關於《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意見的通知。《規定》提出,要防止未成年人節目出現商業化、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傾向。

今年年初起,有關部門就開始加大對網絡環境的監管力度,從各大平臺、APP相繼被約談,到部分節目、頻道下架或整改,再到各個平臺自糾自查,各項舉措最終以法規的形式落地。

快來給廣電未成年人管理規定提建議,每一個聲音都很重要!

《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主要是為了規範未成年人節目,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教育引導未成年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雖然內容上是面向整個“未成年人節目”的製作與傳播,但其中的多項規範對國產動畫也有很大影響。

比如在《規定》第九條,關於節目內容的規範中,禁止“渲染暴力、血腥、恐怖,教唆犯罪或者傳授犯罪方法”的內容;禁止“除健康、科學的性教育之外的涉性話題、畫面,肯定、讚許未成年人早戀”的內容。

同時《規定》還禁止節目中出現宣傳、介紹各類電子遊戲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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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禁止“血腥”、“暴力”等規定,本身並無不妥之處,但落實到實際卻有些“變味”了。就拿最近正在更新的動畫《銀魂》來說,但凡有“血”出現的鏡頭都被加了反色,一集看下來,小趴除了眼睛快被閃瞎外,還嗅到了滿屏幕的“求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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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第十六條還對節目中的外國元素和語言文字進行了規範,規定“國產原創未成年人節目除劇情需要外,不得使用外國的人名、地名、服裝、形象、背景等”。

快來給廣電未成年人管理規定提建議,每一個聲音都很重要!

官方的公文報告永遠都有一個共同特點,明明每個字你都認識,但這些字放在一起,你愣是讀不懂它想表達的含義……

除此之外,《規定》還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節目前後或者間隔播出的廣告進行了規範。

比如在未成年人節目前後,以及未成年人專門頻道、頻率、專區、鏈接、頁面內,不得播出包括網絡遊戲廣告在內的多種類型的廣告。

同時,“利用主持人或者動畫角色形象製作的,針對未成年人的廣告,不得在相關節目或者動畫片播出過程中播放”。

《規定》第十八條中還指出,“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以顯著方式對所傳播的未成年人節目建立專區,專門播放適宜未成年人收聽收看的節目;未成年人專門頻道、頻率應當堅持自主創新,增加自制精品節目,滿足未成年人收聽收看需求;未成年人專門頻道、頻率、網絡專區不得播出未成年人不宜收聽收看的節目。”

在《規定》第二十五中,還對動畫節目的播出時長和比例進行了詳細規範。

“未成年人專門頻道、頻率在每日17:00-22:00之間應當播出國產動畫片或者未成年人節目,不得播出影視劇以及引進節目,確需在這一時段播出優秀未成年人影視劇的,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要求”。

同時,“未成年人專門頻道、頻率、網絡專區每日播出或者可供點播的國產動畫片和引進動畫片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規定”。

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規範未成年人節目,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教育引導未成年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從事未成年人節目的製作、傳播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未成年人節目,包括未成年人作為主要參與者或者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接收對象的廣播電視節目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

第三條【節目原則】從事未成年人節目製作、傳播活動,應當以培養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為著眼點,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任務,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傳統美德,弘揚革命文化,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堅持創新發展,增強原創能力,自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第四條【工作原則】未成年人節目管理工作應當堅持正確導向,注重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和人格尊嚴,實行教育保護並重和社會共治,防止未成年人節目出現商業化、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傾向。

第五條【主管部門】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未成年人節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未成年人節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行業自律】廣播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行業組織應當結合行業特點,依法制定未成年人節目行業自律規範,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促進行業業務交流,維護成員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獎勵機制】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對在堅持正確價值觀、強化正面教育、貼近現實生活、內容形式創新、產生良好社會效果等方面表現突出的未成年人節目,以及在未成年人節目製作、傳播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章 節目規範

第八條【節目內容規範】國家支持、鼓勵含有下列內容的未成年人節目的製作、傳播:

(一)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三)引導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四)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

(五)保護未成年人情感,體現人文關懷;

(六)普及自然和社會科學知識;

(七)其他符合國家支持、鼓勵政策的內容。

第九條【節目內容規範】未成年人節目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渲染暴力、血腥、恐怖,教唆犯罪或者傳授犯罪方法;

(二)除健康、科學的性教育之外的涉性話題、畫面,肯定、讚許未成年人早戀;

(三)詆譭、歪曲或者以不當方式表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四)歪曲民族歷史或者民族歷史人物,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

(五)宣揚、美化、崇拜曾經對我國發動侵略戰爭和實施殖民統治的國家、事件、人物;

(六)宣揚邪教、迷信或者消極頹廢的思想觀念;

(七)宣揚或者肯定不良的家庭觀、婚戀觀、利益觀;

(八)過分強調或者過度表現財富、家庭背景、社會地位;

(九)介紹或者展示自殺、自殘和其他易被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險環節、遊戲項目等;

(十)使用毒品、興奮劑等違禁藥品或者表現酗酒、吸菸、濫用藥品;

(十一)表現違反社會公共道德、擾亂社會秩序等不良舉止行為;

(十二)渲染幫會、黑社會組織的各類儀式;

(十三)宣傳、介紹各類電子遊戲;

(十四)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以科普、教育、警示為目的,製作播出的節目中確有必要出現上述內容的,應當根據節目內容適時地在顯著位置設置明確提醒,並對相應聲音、畫面進行技術處理,避免過分展示。

第十條【節目類型規範】不得製作、傳播下列未成年人節目類型:

(一)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進行商業宣傳的非廣告類節目;

(二)披露未成年人為犯罪嫌疑人、罪犯或者受害人的教育、警示類節目;

(三)未成年人參與的選秀類節目。

製作傳播未成年人訪談脫口秀、真人秀節目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要求。

第十一條【同意和保障】邀請未成年人參與節目製作,應當事先經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同意。不得以恐嚇、誘騙或者收買等方式迫使、引誘未成年人參與節目製作。

製作未成年人節目應當保障參與制作的未成年人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充足的學習和休息時間。

第十二條【隱私保護】未成年人節目製作過程中,不得洩露,質問或者引誘未成年人洩露個人及其近親屬的隱私信息,不得要求未成年人表達超過其判斷能力的觀點。

對確需報道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不得披露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當事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確實難以避免出現時,應當採取有效的技術手段予以遮擋處理。

第十三條【避免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邀請未成年人參與節目製作,其服飾、表演應當符合未成年人年齡特徵和時代特點,不得誘導未成年人談論名利、情愛等話題。

未成年人節目不得宣揚童星效應或者包裝、炒作明星子女。

第十四條【心理保護和避免商業化】未成年人節目應當嚴格控制設置競賽排名,不得設置過高物質獎勵,不得誘導未成年人現場拉票或者詢問未成年人失敗退出的感受。

情感故事類、矛盾調解類等節目應當尊重和保護未成年人情感,不得就家庭矛盾糾紛採訪未成年人,不得要求未成年人參與節目錄制和現場調解,避免未成年人親眼目睹家庭矛盾衝突和情感糾紛。

未成年人節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未成年人進行品行、道德方面的測試,放大不良現象和非理性情緒。

第十五條【主持人和嘉賓】未成年人節目的主持人應當依法取得職業資格,言行妝容不得引起未成年人心理不適,並在節目中切實履行引導把控職責。

未成年人節目設置嘉賓,應當按照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規定,將道德品行作為首要標準,嚴格遴選、加強培訓,不得選用曾有醜聞劣跡或者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並提高基層群眾作為節目嘉賓的比重。

第十六條【外國元素和語言文字】國產原創未成年人節目除劇情需要外,不得使用外國的人名、地名、服裝、形象、背景等。

未成年人節目中的文字說明、字幕等應當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第十七條【廣告規範】未成年人節目前後或者間隔播出廣告,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成年人專門頻道、頻率、專區、鏈接、頁面不得播出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整形、網絡遊戲廣告,以及其他不適宜未成年人觀看的廣告,其他未成年人節目前後不得播出上述廣告;

(二)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不得含有勸誘其要求家長購買廣告商品或者服務、可能引發其模仿不安全行為的內容;

(三)不得利用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四)未成年人廣播電視節目在學校寒暑假期間,每小時播放廣告不得超過10分鐘,其他時間每小時不得超過12分鐘;

(五)利用主持人或者動畫角色形象製作的,針對未成年人的廣告,不得在相關節目或者動畫片播出過程中播放;

(六)未成年人網絡視聽節目播出或者暫停播出過程中,不得插播、展示廣告,內容切換過程中的廣告時長不得超過30秒。

第三章 傳播規範

第十八條【網絡專區和自制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以顯著方式對所傳播的未成年人節目建立專區,專門播放適宜未成年人收聽收看的節目。

未成年人專門頻道、頻率應當堅持自主創新,增加自制精品節目,滿足未成年人收聽收看需求。

未成年人專門頻道、頻率、網絡專區不得播出未成年人不宜收聽收看的節目。

第十九條【播前審查和直播要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對所播出的錄播或者用戶上傳的未成年人節目,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播前審查義務;對直播節目,應當採取備用節目替換等必要的技術手段,確保所播出的未成年人節目中不得含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款禁止內容。

第二十條【休息提示】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在未成年人節目播出過程中,應當至少每隔30分鐘設置明顯的休息提示信息。

第二十一條【評估委員會】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建立由未成年人保護專家、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組成的未成年人節目評估委員會,定期對未成年人節目進行播前、播中、播後評估。評估意見應當作為節目繼續播出或者調整的重要依據,有關節目審查部門應當對是否採納評估意見作出書面說明。

第二十二條【保護專員】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專員制度,安排具有相關工作經驗、教育背景的人員專門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負責對有關節目、廣告是否適合未成年人收聽收看提出審查意見,並對不適合未成年人收聽收看的節目、廣告提出修改或者不予播出的建議。

第二十三條【製播機構評價收集】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建立未成年人節目社會評價徵集制度,並以適當方式及時公佈所評價節目的改進情況。

第二十四條【年度報告】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就未成年人保護情況每年度向當地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

評估委員會工作情況、未成年人保護專員履職情況和社會評價徵集情況應當作為年度報告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五條【播出時長和比例】

傳播未成年人節目應遵守以下規範:

(一)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在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每日8:00至23:00,以及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之外時間每日15:00至22:00之間,播出的節目應當適宜所有人群收聽收看,其他時段播出的未成年人節目可能引起未成年人身體或者心理不適的,應當在播出前作出明顯圖像或者聲音提示;

(二)未成年人專門頻道、頻率在每日17:00-22:00之間應當播出國產動畫片或者未成年人節目,不得播出影視劇以及引進節目,確需在這一時段播出優秀未成年人影視劇的,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要求;

(三)未成年人專門頻道、頻率、網絡專區每日播出或者可供點播的國產動畫片和引進動畫片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規定;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政府監管】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節目監聽監看制度,運用日常監聽監看、專項檢查、實地抽查等方式,加強對未成年人節目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違法行為警示記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未成年人節目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對列入警示記錄的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及時向社會公佈,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年度報告進行隨機抽查,必要時進行實地檢查,並將存在違法行為的有關單位列入警示記錄。

第二十八條【失信聯合懲戒】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違規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嚴重違反本規定的未成年人節目製作、傳播機構及其主要責任人開展聯合懲戒。

第二十九條【社會監督】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設立未成年人節目違法行為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郵箱等聯繫方式。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違反本規定的未成年人節目。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接到舉報,應當記錄並及時依法調查、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

第三十條【協會職責】全國性廣播電視、信息網絡視聽行業組織應當依據本規定,制定未成年人節目內容審核具體標準,加強從業人員培訓,並就培訓情況向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報告。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節目內容、類型違法責任】違反本規定,製作、傳播含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款禁止內容的未成年人節目的,或者在以科普、教育、警示為目的製作的節目中,包含本規定第九條第一款禁止內容但未設置明確提醒、進行技術處理的,或者製作、傳播本規定第十條禁止的未成年人節目類型的,依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二條【節目播出比例違法責任】違反本規定,播出國產動畫片和引進動畫片的比例不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規定的,依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三條【其他違法責任】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和第二項的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有關主管部門、有權處理單位配合責任】未成年人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違反本規定,該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者有權處理單位,應當依法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分、處理;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可以向被處罰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者有權處理單位通報情況,提出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的處分、處理建議,並可函詢後續處分、處理結果。

第三十五條【法律責任競合】違反本規定又同時違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律、法規對該違法行為規定了明確法律責任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六條【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法責任】

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未依照本規定履行職責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定義】本規定所稱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是指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和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單位。

本規定所稱學校寒暑假是指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所在地、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註冊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段。

第三十八條【非未成年人節目規範】未構成本規定所稱未成年人節目,但節目中含有未成年人形象、信息等內容,有關內容規範和法律責任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施行時間】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通讀完整個《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我們不難發現,其中還是存在一些有爭議的地方。

好在本次《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尚處於意見徵集階段,大家有什麼想法、建議,都可以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提出。

如果你不希望將來打開電視,到處都是清一色的幼教動畫,如果你不希望將來的動畫中滿是名叫“張二狗子”、“王二蛋子”的歪果仁,那就抓住機會,行使自己的權利,表達自己的觀點。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23日哦~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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