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村资金、征地补偿款 云南德宏州这8个人被处分问责

掌上春城讯9月8日,掌上春城记者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获悉,近日,德宏州纪委州监委公开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

1.梁河县曩宋乡马茂村村委会主任周德忠骗取危房改造拆除重建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2年,周德忠在担任曩宋乡马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没有建盖房屋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骗取危房改造拆除重建补助资金10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8年6月25日曩宋乡纪委决定给予周德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瑞丽市弄岛镇芒艾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约喊岩也坐收坐支、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经查,2016年至2018年,约喊岩也在担任瑞丽市弄岛镇弄岛村委会芒艾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未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村务公开;违反廉洁纪律,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收入共计17450元,并将集体资金3557.72元用于家庭开支。2018年8月7日,弄岛镇纪委决定给予约喊岩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用于家庭开支的集体资金予以追缴。

3.瑞丽市勐秀乡政府计生办专干孟小江挪用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罚款问题。经查,孟小江在担任瑞丽市勐秀乡人民政府计生办专干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2013年、2014年收取的社会抚养费以及2014年行政处罚款共计77263元挪作他用。2018年5月25日,经瑞丽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与孟小江开除党籍处分。

4.瑞丽市勐秀乡户兰村委会木那村民小组党员李加伟、雷腊努、石麻用、李加和、勒堵五人擅自决定瓜分征地补偿款问题。经查,2017年3月,瑞丽市勐秀乡户兰村委会木那村民小组违反《勐秀乡“三资”管理实施办法》、《勐秀乡村组集体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将木那村民小组获得的征地款人民币174.2822万元,在未入乡农经站账户、未上报乡政府征地资金分配方案、未按规定比例留取资金的情况下,召开群众会议集体决定分配给村民征地款152.82万元,另使用该款项支付木那村民小组寨门修建款2.5万元。李加伟、雷腊努、石麻用、李加和、勒堵五人身为党员、村民小组班子,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坐收坐支,2018年6月4日,瑞丽市勐秀乡纪委决定给予其5人党内警告处分。

掌上春城记者:孙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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