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村資金、征地補償款 雲南德宏州這8個人被處分問責

掌上春城訊9月8日,掌上春城記者從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獲悉,近日,德宏州紀委州監委公開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案例。

1.梁河縣曩宋鄉馬茂村村委會主任周德忠騙取危房改造拆除重建補助資金問題。經查,2011年至2012年,周德忠在擔任曩宋鄉馬茂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沒有建蓋房屋的情況下,以他人名義騙取危房改造拆除重建補助資金10000元,用於個人生活開支,其行為已構成違紀。2018年6月25日曩宋鄉紀委決定給予周德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2.瑞麗市弄島鎮芒艾村民小組黨支部書記、組長約喊巖也坐收坐支、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經查,2016年至2018年,約喊巖也在擔任瑞麗市弄島鎮弄島村委會芒艾村民小組黨支部書記、組長期間,違反群眾紀律,未按照相關制度進行村務公開;違反廉潔紀律,坐收坐支村集體資金收入共計17450元,並將集體資金3557.72元用於家庭開支。2018年8月7日,弄島鎮紀委決定給予約喊巖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對用於家庭開支的集體資金予以追繳。

3.瑞麗市勐秀鄉政府計生辦專幹孟小江挪用社會撫養費、行政處罰款問題。經查,孟小江在擔任瑞麗市勐秀鄉人民政府計生辦專幹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2013年、2014年收取的社會撫養費以及2014年行政處罰款共計77263元挪作他用。2018年5月25日,經瑞麗市紀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與孟小江開除黨籍處分。

4.瑞麗市勐秀鄉戶蘭村委會木那村民小組黨員李加偉、雷臘努、石麻用、李加和、勒堵五人擅自決定瓜分徵地補償款問題。經查,2017年3月,瑞麗市勐秀鄉戶蘭村委會木那村民小組違反《勐秀鄉“三資”管理實施辦法》、《勐秀鄉村組集體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將木那村民小組獲得的徵地款人民幣174.2822萬元,在未入鄉農經站賬戶、未上報鄉政府徵地資金分配方案、未按規定比例留取資金的情況下,召開群眾會議集體決定分配給村民徵地款152.82萬元,另使用該款項支付木那村民小組寨門修建款2.5萬元。李加偉、雷臘努、石麻用、李加和、勒堵五人身為黨員、村民小組班子,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坐收坐支,2018年6月4日,瑞麗市勐秀鄉紀委決定給予其5人黨內警告處分。

掌上春城記者:孫娜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