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地局勢緊張 消費者取消行程後損失誰擔

張某一家三口預計去馬爾代夫旅行,旅行前已與旅行社簽訂了合同。因當地突發政治鬥爭,張某以不可抗力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取消原定的旅遊行程安排。一審法院判決旅行社返還張某3000元。張某不服,上訴至北京一中院。今天上午,該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旅遊地局勢緊張 消費者取消行程後損失誰擔

張某與北京某旅行社簽訂2018年2月6至2018年2月11日,三人共計6天4夜的馬爾代夫旅遊合同。按行程安排,起飛時間為2018年2月6日凌晨6:55。張某主張2018年2月5日,馬爾代夫發生大規模集會活動,局勢緊張,故其以不可抗力為由要求取消原定的旅遊行程安排。該旅行社主張出行時間前,相關政府部門未對馬爾代夫提出旅遊預警信息,宣佈進入緊急狀態的時間為2018年2月6日上午11:12,晚於出行時間。旅行社主張張某支付的43200元費用,已經支付給地接社,機票和酒店均不能取消,其只能返還其利潤3000元。一審法院結合雙方之間簽訂的《團隊出境旅遊合同》以及合同解除情況,判決北京某旅行社返還張某3000元。

現張某提出上訴,認為馬爾代夫局勢緊張屬於不可抗力,應允許解除旅遊合同。旅行社與其簽訂的《團隊出境旅遊合同》屬於格式合同,對解除合同和不可抗力未作明確解釋,故應當作不利於旅行社的解釋。旅行社應當返還其支付的費用。故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支持其一審訴訟請求。

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二審合議庭認為,本案審理焦點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旅行社對於張某支付的旅行團費是否已經實際支出;二、馬爾代夫的局勢是否對張某等三人的旅遊出行構成實質影響;三、由於張某等三人未實際出行,故旅行社扣除相關管理費用後,對剩餘的費用是否可以全部返還。

庭審中,雙方圍繞焦點問題提交了新證據並進行了激烈了辯論。

張某提交新證據證明航空公司已經將機票全款退還給了旅行社,亦將水上飛機的費用退還。旅行社對此予以認可,其公司在二審開庭前已經收到地接社退還的張某等三人的機票全款和水上飛機的費用。對於雙方爭議的酒店的費用,張某主張旅行社預訂的酒店費用遠高於目前馬爾代夫的酒店市場費用。旅行社辯稱,其所定為包含住宿、餐飲和酒水的一價全含費用,故高於僅住宿的費用。旅行社已經將酒店費用支付給了地接社,故酒店費用已經實際發生,故無法退還給張某。

針對馬爾代夫的局勢是否對張某的旅遊出行構成實質影響,張某主張馬爾代夫的局勢緊張,屬於不可抗力,故要求按照雙方之間合同約定退還全額費用。旅行社主張合同系雙方自願簽訂,張某等三人原定出行時間早於我國相關政府部門對馬爾代夫提出旅遊預警信息的時間,故屬於張某自行解除合同。

上午11點50分,二審庭審結束,本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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