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頭公安打響「鐵網」行動第一槍

近日,為積極響應我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鐵網”追逃收網行動,坡頭公安分局積極作為,加強對網上在逃人員進行梳理分析,確定工作重點,採取規勸、抓捕等措施,打響“鐵網”行動第一槍。

涉嫌尋釁滋事逃犯自首認罪

2017年5月13日零時許,犯罪嫌疑人黃某斌等人在坡頭區燈塔路龍騰898KTV與陳某國等三名塘尾村男子發生衝突。黃某斌等人手持伸縮棍等器械追打陳某國等人,致使陳某國等人不同程度受傷,後逃脫。黃某斌等人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坡頭區公安分局網上追逃。

在偵辦此案中,犯罪嫌疑人許某軒等人已相繼被抓捕歸案,為儘快讓嫌疑人黃某斌歸案,海東派出所民警多次聯繫村幹部到嫌疑人家裡開展規勸工作,動員其家屬配合公安機關工作,敦促黃某斌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經過民警的不懈努力,其家屬打消了思想顧慮,成功說服黃某斌於8月30日到海東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涉嫌聚眾鬥毆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8月29日上午,坡頭區公安分局對“鐵網”追逃工作進行部署。會後,麻斜派出所民警對網上在逃人員進行梳理分析,再次找到涉嫌聚眾鬥毆的逃犯施某弟的家屬及相關的社會關係人員,對他們進行法律教育、思想規勸,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希望他們規勸嫌疑人早日投案自首。經過多番勸說感召,犯罪嫌疑人施某弟於9月3日上午到麻斜派出所投案自首。

警察衷心勸告廣大在逃人員,與其每日戰戰兢兢、東躲西藏,過著有家不敢回,父母妻兒不敢看望的日子,不如儘早投案自首,爭取法律的寬大處理。《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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