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场里露出“狐狸尾巴”法官迫使被执行人还款和解

张某某、王某某夫妻二人经营着一家拥有3000多只狐狸的饲养场,却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日前,执行法官终于抓住其露出的破绽,迫促夫妻二人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并促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

2015年9月,张某某、王某某因生产经营急需资金周转向邻居王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一年的还款期限和利息。然而,到了约定期限,张某某、王某某只还了7000元。无奈之下,王某便将张某某、王某某起诉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定张某某、王某某需偿还王某本金及利息162,000元。可张某某、王某某仍没有还款。2018年8月,王某向长兴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但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执行干警了解到,二被执行人经营着一个狐狸饲养场,场内饲养着不少的狐狸。张某某开始坚称饲养场里的狐狸是其二儿子投资饲养的,他只是饲养场里的一个“帮工”。谎言在被执行干警识破后,张某某遂又改口称这个饲养场是他和妻子与二儿子家共同经营的,按一家一半分享收益。执行干警仔细一算,按照当前本案的执行标的额,即使被执行人对该饲养场内的狐狸享有一半的份额,也足够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全部债务。经过认真研究,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该狐狸饲养场采取查封行动。

查封当日,气温30℃,狐狸饲养场内浓烈的骚臭味给刚到现场的执行人员一个“下马威”。大家却全然不顾,迅速进入饲养场内,清点狐狸数量、登记造册有条不紊。经过近3个小时的艰苦努力,共清点登记3300余只狐狸和300余张狐狸毛皮,其中查封狐狸400只、狐狸毛皮300张。因查封物特殊,执行干警当场向双方当事人明确,查封物归属被执行人所有,其可自行变卖,自负营损,但必须保留价款,上交法院。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释法明理,并特别强调如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迫使其当天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履行30,000元,并促使双方当事人于当日达成了余款在今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的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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