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及大型配套商业设施

9月4日,“绿盾2018”专项行动第七巡查组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实地巡查。

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于2011年试点建设,2017年通过原国家林业局验收,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将桫椤湖湿地公园部分河段划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巡查发现,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有游客服务中心及大型配套商业设施,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目前因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规定已被责令停工。犍为县政府为此正在申请调整取水口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位于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内的胜华煤矿,虽然已于2015年关停,但原厂区建筑未拆除,煤矸石堆场位于河道边陡峭的边坡上,未作防护,雨水冲击导致煤矸石被直接冲入河道,一定程度影响河流水环境。

实地核查发现桫椤山庄和水乡人家2处农家乐均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巡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坚决彻底整改,我部将适时开展“回头看”。

四川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及大型配套商业设施

图1 四川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游客服务中心及大型配套商业设施


四川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及大型配套商业设施

图2 胜华煤矿未做防护的煤矸石堆场

四川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及大型配套商业设施

图3 煤矸石被雨水直接冲入河道


四川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及大型配套商业设施

图4 桫椤山庄农家乐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修建的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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