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立上市审批“绿色通道” 力争5年上市企业达百家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对省内企业申请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省财政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50万元补助,申请境外上市融资的,省财政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力争5年全省上市企业达到100家。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统计,目前河南省共有上市公司94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78家、H股上市公司21家,A+H两地上市公司5家。

具体实施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企业上市辅导中心,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分板块、分行业开展培训,建立企业上市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变更、国有资产转让、税费缴纳、国有及集体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指导服务。

同时《意见》明确将在全省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对转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权限给予适当减免,重点在权证无成本变更、转后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力争到2020年10万户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支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国有资本投资或参股具有发展前景的非公有制企业。

《意见》表示,将建立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培育清单,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在专项资金扶持、融资服务、财政奖补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力争到2020年6000家以上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与此同时,搭建全省企业融资对接平台,不定期将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的重点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需求向金融机构推荐。探索开展供应链金融,统筹运用现有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各地扩大转贷周转资金池规模,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为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引进保险资金实现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额给予企业不超过1%的奖励。鼓励各地扩大转贷周转资金池规模,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为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推广创业贷、投贷联动,允许使用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质押贷款。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引导金融机构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合规融资。扩大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物权融资。

此外,河南省政府近期公布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还提出,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省企业法人数突破100万个,培养造就100名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敢于创新的领军型企业家,1000名富有朝气、锐意创新、潜心实干的新生代企业家,10000名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具有行业或区域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家。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涉企税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对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下限执行,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严禁向企业收取“过头税”。

同时明确,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支持企业家赴国外、境外开展正常的业务交流和经贸合作。落实民营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

《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健全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好、暂时有困难的企业要不断贷、不抽贷,各级政府对因担保圈引发的资金链风险要早发现、早处置。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高息的,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处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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