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 你想知道的有關養老保險接續問題都在這了!


又到一年退伍季,相信很多新戰友比較關心退役後養老保險的接續問題,聘姐找出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改革完善退伍軍人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的文件,供新老戰友們瞭解相關政策。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國家從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為幫助各級部隊和廣大官兵瞭解掌握相關政策,現就大家比較關心和關注的問題解答如下。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的特點

服役期間 不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補助標準等 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保持一致。

退役時一次算清 根據退役安置去向順暢對接,地方養老保險接續

軍人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

退役軍人 你想知道的有關養老保險接續問題都在這了!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主要項目

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

軍人職業年金補助

軍人服役期間不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軍人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軍人退役離開部隊時,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一次性計算給予兩項補助,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如何繳納和領取?

幹部和士官退役後參加企業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者

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單位繳納12%,個人繳納8%;

領取補助: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20%的總和。

職業年金繳費

繳費: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4%;

領取補助: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12%的總和。

幹部和士官退役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者

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單位繳納12%,個人繳納8%;

領取補助:2014年10月1日起,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20%的總和。

職業年金繳費

繳費: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4%;

領取補助:2014年10月1日起,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20%的總和。

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如何轉移接續?

退役後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者

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

通過銀行匯至接收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

養老保險關係

轉移到安置地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社保經辦機構。

職業年金

依據轉移憑證,將補助通過銀行匯至接收安置單位職業年金賬戶。

退役後到企業工作和返回城鄉者

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

通過銀行匯至接收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

養老保險關係

轉移到安置地負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社保經辦機構。

職業年金

補助和轉移憑證發給個人。若用人單位建立了企業年金,按規定辦理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

犧牲病故人員

一次性計算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個人繳費部分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及相應利息,發給合法繼承人。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具體程序為:軍人退役時,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一式三份,一份單位存檔,一份交給本人用於到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接續手續,一份郵寄到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將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到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軍隊郵寄的相關憑證後,為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退役軍人報到後,應及時到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保險關係接續手續。

哪些人員享受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兩項補助?

根據現行軍隊退役安置政策,有4類退役人員離開部隊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時可按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一是計劃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

二是軍隊復員幹部。

三是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四是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這4類人員退役時,享受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兩項補助。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如何計算?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根據軍人退役安置去向,採取不同的計算辦法。

一是軍人退役到企業工作或者返回城鄉的,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按其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20%的總和計算(其中:12%作為單位繳費,8%作為個人繳費)。

二是軍人退役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按其本人2014年10月1日以後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20%的總和計算。2014年9月30日以前的服役年限,在其退休時由地方政府將服役年限視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給予養老保險待遇。

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如何計算?

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從2014年10月1日以後開始計算。計算辦法為:2014年10月1日以後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12%的總和(其中:8%作為單位繳費,4%作為個人繳費)。

計算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兩項補助的月繳費工資如何確定?

根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確定的工資項目,為保持新老政策平穩過渡,計算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兩項補助的月繳費工資,以2014年10月1日為時間節點,分別採取不同的確定方法。

一是2014年9月30日以前,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為本人月工資數額,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為本人退役時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準。月工資項目包括:基本工資、軍人職業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獎勵工資。

二是2014年10月1日以後,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為本人月工資數額×1.136,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為本人退役時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準×1.136。月工資項目包括:基本工資、軍人職業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駐西藏部隊特殊津貼、高山海島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獎勵工資。

1.136為養老保險繳費工資調整係數。設定這個係數,主要是軍隊沒有參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改革辦法調整增加用於個人繳費的基本工資,為了不影響退役軍人退休後的養老待遇水平,採取設定係數的辦法,將軍人實際工資數額修正為繳費工資,有利於維護和保障官兵權益。

軍人職業年金如何轉移接續?

軍人退役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退役時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

《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一式三份,一份單位存檔,一份交給本人用於到安置單位辦理職業年金接續手續,一份郵寄至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將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到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職業年金銀行賬戶。退役軍人到安置單位報到後,將繳費憑證交給接收安置單位,由接收安置單位負責辦理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

由於目前各省市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社保經辦機構還沒有正式建立運行,2016年12月31日前,軍隊財務部門暫將退役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繳費憑證和補助資金交給本人,由本人到安置單位辦理軍人職業年金接續手續。

軍人退役到企業工作或者返回城鄉的,退役時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一式三份,一份單位存檔,兩份交給本人,並將補助資金交給本人。安置後,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的,本人將其中一份繳費憑證交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負責辦理相關轉移接續手續;到沒有建立企業年金的單位工作或者返回城鄉的,補助資金由個人支配使用。

軍人入伍前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者職業(企業)年金的,其養老保險關係或者年金如何處理?

軍人入伍前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相應資金不轉移到軍隊,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交給本人,並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軍人本人應當將原參保地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存檔。軍人入伍前已經參加職業(企業)年金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不轉移到軍隊,由原年金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軍人退役後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企業)年金的,按照國家規定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在軍隊退休的軍人和一至四級殘疾由國家供養的退役軍人,經本人申請,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或者年金管理機構,依據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軍人退休(供養)證明》和參保繳費憑證等,退還原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年金待遇。

退役軍人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如何確定?

根據國家養老保險制度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的基本養老金。統籌養老金標準根據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個人繳費數額多少和繳費時間長短等因素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個人賬戶儲存額、人均壽命、退休年齡和利息等因素確定。

按照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規定,軍人退役到地方後,軍隊給予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都要轉移到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用於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其中,12%的單位繳費部分要進入當地統籌基金,用於發放統籌養老金;8%的個人繳費部分要記入個人賬戶、歸個人所有,退休時按月發放。

除此之外,退役軍人還有一份職業年金,如果退役軍人到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到建立企業年金的單位工作,軍人服役期間的職業年金補助要放到專門的年金管理機構投資運營,退休時在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還可以再按月領取一份年金待遇;如果軍人退役到沒有建立企業年金的單位工作或者返回城鄉,那麼軍人職業年金補助資金由個人支配使用。

軍轉幹部和殘疾退役軍人如何養老?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地方政府按現行政策,依據其退役前工資的一定比逐月發給退役金。

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其生活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給予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兩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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