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外國小伙,你還想離婚?做夢!

隨著中國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跨國婚姻日益增多。因為結婚時沒有考慮過雙方的飲食習慣、語言交流、文化等差異,隨之而來的不是美好的幸福生活,而是各種的不適應和無窮無盡的麻煩。那麼,跨國離婚有多難,看了你就知道。

嫁外國小夥,你還想離婚?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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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國內登記結婚,離婚有哪些難處?

有這麼一個案例,傳得沸沸揚揚。一位林州姑娘與一位斯里蘭卡小夥相戀並在我國登記結婚,但因為語言、地域和生活習慣等存在明顯差異,姑娘受不了了決定離婚。遂向遠在沙特阿拉伯工作的男方提出了離婚的請求,男方雖同意離婚但要求女方支付其100萬的鉅額費用。

這樣的離婚案,可以在我國起訴,具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可以在會受理此離婚案件的外國起訴,但外國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他們的本國法決定。

難處1:程序問題,程序比較繁瑣。如果國外一方不能回國,即使夫妻兩人就離婚已達成一致意見,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係。國內一方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難處2:語言問題,語言不同要翻譯。這起案件由林州法院審理,給法官帶來了不小難題,法官從鄭州委託了專業的翻譯公司對傳票、起訴書等內容翻譯了英語、僧伽羅語兩種版本。判決書下達後,法官再次對判決書等內容翻譯了英語、僧伽羅語兩種版本郵寄至斯里蘭卡和沙特阿拉伯。

難處3:送達問題,等待時間長。今年1月7日法院將傳票、起訴書等向古納拉什納在斯里蘭卡的居住地和沙特阿拉伯的工作地進行了郵寄。經過一個多月的漫長等待,最終郵寄件被男方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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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國外登記結婚,離婚有哪些難處?

假設林州姑娘許倩與斯里蘭卡小夥古納拉什納是在外國結的婚,那麼他們的離婚案除了上述存在的困難以外,還存在以下困難:

難處一:程序多的問題,多出了“認證”程序。須將國外頒發的婚姻註冊證書,在所在國公證後,再到我國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然後在國內立案。

難處二:公證、認證問題,如果雙方均在中國,或雖然國外的一方在所在國,但不予配合,公證、認證的就難以進行和解決。

難處三:訴訟期問題,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時訴訟期更長。將結婚註冊證書公證、認證後,再連同其他訴訟材料遞交法院立案。雙方協商一致離婚,一般可很快審結;若一方不同意,或沒有回應,訴訟時間將進一步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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