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税务正在严查 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18条风险快自查

创业|税务正在严查 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18条风险快自查

“自从国家小规模企业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可以免征增值税以来,很多小企业都利用这个小漏洞,利用多余的免税额给需要发票的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金税三期”上线后,税务部门近年来的“征、管、查”均围绕“以票控税”越来越严了,尤其是虚开的企业,将一查到底。

那到底什么是虚开发票呢?很多人想当然的以为,虚开虚开,自然是开具“虚假”、“不真实”的发票才叫虚开发票。这种想法不能说完全错误,但虚开的定义要比想象的大的多。

所谓虚开发票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双方没有任何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凭空开发票,一种是在双方有交易但发票进行了不实填写。这两种情况,都是虚开,都是为了抵扣税款,偷税漏税。

一般比较常见的虚开行为是在发票联多开金额(多报销)而在记账联和存根联上少开金额(少缴税),形成"大头小尾",很难一一查证。

虚开发票的后果很严重!

不过再难查证,在国家加强监管之后,许多虚开发票的公司已经被一个个揪出来,列入税收“黑名单”!一旦列入黑名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第一,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纳税信用级别降为D级,领用发票限额限量。

别小看这几张发票,如果企业的客户需要发票而企业又提供不出来,那就悲剧了~分分钟会流失一大批客户!

第二,虚开发票导致被列入黑名单

这意味着企业有可能会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抽查次数和监管力度,那么对于企业的管理来说,要承受更大的压力,一个小失误就可能要承担巨大的损失。

第三,是最致命的。因为涉及到资金。

一个企业,如果资金链断,资金流续不上,那么就意味着企业的经营步履维艰。以前企业信用好的时候,银行可能还会融资给你,现在你被列入黑名单了,银行极有可能给你吃闭门羹。

快快自查一下,有没有存在以下18个异常行为,如果有的话,就离虚开发票就不远了!

创业|税务正在严查 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18条风险快自查

虚开发票相关事项...

1.开票时经常换单位名字,多为商贸企业;

2.发票开具后大量作废等;

3.公司的税务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高于90%;

4.登记信息雷同,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多为同一人;

5.商贸公司购进与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

6. 发票连续多次增量增版;

7.存在大量红字普通发票、随意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以往年度的蓝字发票;

8.资金或存货周转次数平均每月超过5次;

9.一定时间内开具增值税发票金额突增;

10.成立时间短,成立时间多在半年以内,但营业规模迅速扩大;

11.登记地址多为住宅小区某楼层某室,明显不适合对外经营;

12.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

13.生产能耗如电费情况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的;

14.公司多为认缴制或者实收资本多为较低金额;

15.多户企业登记法人为同一人,且税务登记信息中所留的手机号码也为同一个手机号;

16.连续同时办理税务登记或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多家企业;

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虚开高危行业,税务局建立了2个库(高风险行业库、注册地址风险库);

18.法人、财务负责人曾担任非正常户的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且法人与财务负责人交叉担任。

学会这四招

再也不用担心收到虚开发票!

01 交易前——知己知彼,防患未然

纳税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做必要的了解,通过对交易对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的考察,评估相应的风险。

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就应当引起警惕,做进一步的追查,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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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窍门:纳税人可以利用全国组织机构信息核查系统(http://www.nacao.org.cn)核实交易对方的企业信息!

第二招 交易中——银行划款,有迹可循

建议纳税人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第三招 收票时——火眼金睛,识破风险

建议纳税人仔细比对发票信息。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相关信息。

一是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二是通过对方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凭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是通过对方的发票领购簿,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确实是对方领购的发票;

四是通过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和有关凭证,审查购进的货物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

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重点审查。

第四招 交易后——留存证据,避免损失

用户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要重视取得和保存有关的证据,一旦对方故意隐瞒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由于提供虚开发票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这样看来,虚开发票真的要不得,分分钟会连累企业倒闭!在此,小编再次提醒各位,要时刻警示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莫要陷入违法的深渊,最后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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