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明無罪釋放,社會需要一種正義的血性

于海明无罪释放,社会需要一种正义的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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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无罪释放,社会需要一种正义的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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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海明無罪釋放,

社會需要一種正義的血性

文 | 朱少華

9月1日,江蘇崑山市公安、檢察機關通報了“崑山砍人案”調查處理結果,認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應該說,這起社會廣泛關注的事件,其判決結果是一場法治的勝利。(9月2日 新華社)

這一場判決結果驚人,更出人意料。在中國社會,俗稱“死人身上有層膠”。不管因為什麼,甚至不管因為你是多麼的有理,一旦造成了人命,你就是再有理,甚至再合法,過後都會變得“無理”和“非法”了。前年的“福建一名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後身亡被起訴”可算是典型。當年3月19日凌晨4時許,藍某在漳浦縣湖西畲族鄉頂壇村家中睡覺,忽然感覺有人偷竊其養殖的家禽,被發現的盜賊陳某隨即向頂壇村白林社水泥路奔逃,藍某隨後追趕欲抓捕陳某,當時雨天路滑,藍某追了一段後,藍某伸手從後面抓扯住陳某的左手衣袖,陳某左手用力後甩掙脫藍某,但隨即陳某側身摔倒在水泥路面上,致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就是這樣,藍某被陳某家屬告上了法庭。當年3月29日,偵查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將藍某提請檢察機關審查批捕。

雖然鬧出了人命,但一個常識告訴我們陳某的下場完全是咎由自取。因為陳某本身就是在從事不法行為,而藍某不顧一切地追逐拉扯不僅是捍衛自己的權益,更是一種正義的合法行為。如果這時候我們再強求藍某怎麼樣的正當維權,不能夠造成盜賊陳某的損傷,無異於在縱容犯罪。但是,就是因為出了人命,藍某追賊也追進了大獄。崑山這起“反殺”事件發生後,雖然絕大部分網友支持其為“正當防衛”,但仍然有許多人擔心其為“防衛過當”。一個最具“說服力”的理由,就是致人死亡了。因為那位“寶馬男”罪不該死,拿刀出來砍人,也可能只是為了嚇嚇人,就是經官動府,也不會是死罪。騎車人即使撿起來刀,也要注意“適當防衛”,豈能要命?

也正是因為這種“命案”的威懾力,這些年來我們的老百姓越來越膽小,越來越沒有血性了。一些亡命徒在公共場所耀武揚威,一個亡命徒出現,幾十,甚至數百人抱頭鼠竄。以往人們總是抱怨我們的群眾自私懦弱,人們個個都膽小怕事,只會當縮頭烏龜了。其實問題的癥結就是在這裡,常有“明白人”不止一次地說過,人家不要命,砍死了你,倒黴活該。而你如果奮起發抗,打傷了人家,要給人家花錢療傷。鬧出了人命,就要承擔官司,在農村,最低要給人家下墓安葬。如果說法律有點“不講理”“不通人情”,問題就出在“死人身上有層膠”的問題上。不管怎麼樣,只要一死人,什麼都需要“無條件”的讓步了。

崑山的於海明無罪釋放後,網上網下一片“大快人心”,這也是一種民意,更是一種對血性的呼喚。血性是一個社會最原始的正義,更是一種道德,一種龐大的威懾力。一些不法行為不敢在光天化日下進行,一些社會不良風氣之所以有所畏懼,除了我們的法律外,就是懼怕這種蘊藏在社會內部的正義的血性。我們的社會更離不開這樣的血性。這也是我們社會善良和寬容的底線。如果法律連這種血性都不能保護,我們的社會還談什麼正義和公平?這樣的血性越旺,越受保護,像那種無法無天的“寶馬男”,才不會、更不敢動不動就拿出長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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