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分手了,你究竟要怎樣才放過我?

昨天我剛寫過一篇關於戀人分手後,千萬不能做的幾件讓自己追回莫及的事一文,昨天晚上我一位女性朋友就打來電話和我哭訴她所遭遇的被死纏爛打的經歷,更為嚴重的是,她甚至報警了對方也不放過她。

都分手了,你究竟要怎樣才放過我?

​陳敏大學畢業後,到了一家金融公司上班,在哪裡結識了大她七歲的俊,兩人很快相戀,隨後同居。在同居一段時間後,陳敏發現其男友俊欠了不少外債,甚至在網貸公司借了很多錢。剛開始的時候,俊還會每個月拿出一些生活費,到後來,生活費對方几乎不管不問。

更有甚者,俊整日喝酒,每天都爛醉如泥。一段時間後,俊辭職了,更是整日無所事事,就呼朋喚友喝酒玩樂,在陳敏也經濟拮据的時候,俊甚至直接跑去陳敏老家,在她老家讓其父母養著。漸漸地陳敏厭倦了這種生活,又經過一段時間的心理掙扎,陳敏提出了分手。可沒想到的是俊死活不同意,苦苦糾纏,陳敏不堪其擾,搬出了她們租住的地方,可俊並不打算放手,在找不到陳敏的情況下,便到陳敏上班的地方大吵大鬧。陳敏沒辦法,怕影響不好,只能把俊帶到她新租住的地方進行溝通。誰知道,溝通沒有任何作用,俊變本加厲,經常半夜醉醺醺去踢門,陳敏忍無可忍,再次換了住的地方,去了一家賓館居住,幾天後,俊再次找到她居住的地方,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找到賓館服務員私開房門進入陳敏房間,賴在房間裡不走。

都分手了,你究竟要怎樣才放過我?

​就在昨天,陳敏告訴我,估計俊在房間裡隨便翻她的物品,找到她的日記,應該是看到陳敏所寫決意分手,情緒波動,跑去陳敏公司,大吵大鬧,詆譭誣陷陳敏,甚至要陳敏賠其青春損失費。當時陳敏向我求助,我給了她建議報警。

昨天晚上八點,陳敏回覆我,警察已經調解過了,俊也答應分手,不再騷擾她了。可今天凌晨一點,陳敏發來信息告訴我,俊又私自找賓館服務員拿了鑰匙開門賴在她房間了。

對於這事,很明顯俊已經觸犯到法律了。我萬萬沒想到,畢竟相戀相愛過,世間既然還有這樣的人存在,難道分手後都是要互相傷害嗎?

都分手了,你究竟要怎樣才放過我?

​​網友們,你們對這事有什麼好的處理辦法歡迎評論!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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