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维权渠道正式推出,上海网贷借贷纠纷统一由当地金融法院审理

上海金融法院挂牌 正式接管P2P借贷纠纷审理

根据新华网最新报道,上海金融法院于8月20日正式在上海挂牌成立,赵红任金融法院院长,林晓镍、肖凯为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P2P网络借贷及股权众筹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将由新成立的金融法院受理。

P2P维权渠道正式推出,上海网贷借贷纠纷统一由当地金融法院审理

此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曾作出《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该规定明确上海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之前由上海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专门管辖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之前由上海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具体受理范围包括:

证券、期货交易、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典当等纠纷;独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股权众筹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

据悉,金融法院的构想最早源于2010年上海两会上政协委员提交的成立专业金融审判法院的提案,随着国内金融业态的开放,该项提议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赞同,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金融法院属于跨行政区划的专门法院,在我国,受理特定范围的案件的审判机关被称为专门人民法院,譬如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等。金融法院的设置有利于更好的应对频发的金融也新业态,打破传统人民法院金融法庭裁量不一的问题,进一步推动裁判标准统一,建立一个公正、高效、全文的金融审判体系,以适应扩大开放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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