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10批次藥品不合格

藥代通獲悉,8月24日國家藥監局發了關於1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18年第77號),具體情況現藥代通小編整理如下:

國家藥監局:10批次藥品不合格

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江西和瑞藥業有限公司、廣州至信中藥飲片有限公司、重慶泰爾森製藥有限公司、雲南寧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4批次白芷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含量測定、浸出物、二氧化硫殘留量。

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通化中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複方桔梗止咳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經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蘇州市春暉堂藥業有限公司、江西順福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羌活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含量測定、特徵圖譜。

經湖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甘肅省西峰製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維U顛茄鋁膠囊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國藥集團致君(深圳)製藥有限公司(原深圳致君製藥有限公司)、國藥集團威奇達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注射用頭孢呋辛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溶液的顏色、裝量差異。

國家藥監局:10批次藥品不合格

據藥代通了解,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和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自收到檢驗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調查處理並公開處理結果。

國家藥監局:10批次藥品不合格

附:10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名單

國家藥監局:10批次藥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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