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轉正後,臨時工時期算工齡嗎?

梧桐樹52133613


很多人在通過考試進入體制內之前都有過工作經歷,有些人在機關裡當過臨時工,有些人在外面的企業上班過,那這些工作經歷在進入機關以後能不能算做工齡呢?有些可以,有些不行。

在中國,有一個比較獨特的名詞,叫做“人事代理。中國的大多數單位都是沒有資格接收保管檔案的,而檔案這東西一般平時都察覺不到它的作用,因此不少大學生畢業以後對檔案的處理方式也不同。第一種是直接把檔案放人才服務中心,第二種畢業後就沒有管過檔案,連檔案去哪裡了都不知道,第三種是把檔案放在工作所在地人才市場,還辦理了“人事代理”。

在平時的工作中,感覺不到這幾種處理方式有什麼區別,而在通過公務員考試或者事業單位考試後,在辦理人事關係的時候,就會發現很大的區別了。辦理了“人事代理”的人,他的工齡計算是從辦理“人事代理”就開始計算了

,而其他兩種之前工作的工齡很有可能無法認定,各個省份的處理方式不一樣。

福建省是在2016年發佈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從非公有制單位和臨時工中招收錄(聘)用的工作人員工齡計算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於沒有辦理“人事代理”的人員,明確了2005年以後有勞動合同並有繳交養老保險的年限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但是晉升工資的考核年限只能從2015年計算,也就是即便你2008年就參加工作有勞動合同和社保,但拿到的工資和2015年參加工作的人是一樣的。

所以,到底臨時工經歷能不能算工齡,第一要看有沒有辦理“人事代理”,第二要看當地的政策,一般都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並交納養老保險才能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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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行政事業單位臨時工轉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做法了。目前來看,逢進必考,這是基本的要求。基本上也不存在轉正的可能。

以前的做法,臨時工轉正確實是可以將在本單位做臨時工的時間,作為連續工齡計算的。

最簡單的就是我們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後連續工齡的處理。民辦教師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前,最後一次經組織批准成為民辦教師的工作時間,可以與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後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不過,現在我們事業單位編外人員,都是簽訂勞動合同,交納社會保險的勞務派遣用工。如果後來成為國家編制內人員,就涉及到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接續問題了。

根據2001年勞動部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係處理的意見的通知: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月按1/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但是我們國家2014年10月份,我們國家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改革制定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計算新辦法。

其實我們所謂的新辦法,就是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計算方法,主要的不同是有職業年金和視同繳費年限的時間和指數不同。

因此,如果我們是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之後,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主要還是要按照繳費基數確定,我們每一年的退休待遇。也就不會再出現視不視同連續工齡的問題。


如果是在十年過渡期內退休,那麼就需要按照新老辦法待遇比較來計算,老辦法退休待遇要參照同等條件的職務職稱人員標準來確定。

總體來看,現在有臨時工轉為事業編的人員,各種工齡待遇是根據社保繳費年限來確認為連續工齡的,可是關鍵在未來的退休待遇上有大的變動。


暖心人社


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轉正,我認為應更正為:行政事業單位臨時工納編後和臨時工轉為正適合同制工人這兩種情況更為合適。

一是納編後:也就是經考試合格後進入正式編制,這種情況是不算工齡,是從納編後第一天算起。

二是臨時工轉為合同制。就是試用期過後正式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單位有合同制和非全日制兩種用工形式。因此,勞動者在企業的工齡應當連續計算。 另外,根據2002年國家相關文件規定,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同時,勞動合同法對於工齡臨時工轉正的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 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所以,只要按照有關規定招用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如果是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綜上述,在勞動合同法中並不存在臨時工這一說法。因此,在“勞動合同法工齡臨時工轉正”後,勞動者的工齡應當連續計算。且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所以,應該算工齡。


安盺


行政事業單位轉正後,臨時工期算不算工齡?提問題的朋友是行政事業單位臨時工轉正的嗎?怎麼感覺現在行政事業單位進人是逢進必考啊?其中包括臨時招聘人員進來也需要考試,根據現在的情況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是不能轉為正式工的。

現在不管是行政單位還是事業單位,都存在著臨時用工,因為正式人員不夠用,特別是正式工名額配備。就拿我們單位來來說,公務員,事業編制,工人才五十多人,其中社區招聘人員和大學生志願者就近三十人,這些人根本無法轉成事業編制,工資一個月1570,並且單位還不給繳納養老保險。

行政事業單位臨時工轉成正式在編人員應該是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可以,而現在單位招聘很多臨時人員,有在機關工作,有在社區工作,臨時工作人員成為了單位的中流砥柱,成為了單位不可缺少的一個群體。

題主提出的在行政事業單位轉成在編人員,臨時工期算不算工齡這個還是第一次聽說,你是考進行政事業單位了?還是試用期過後成為了正式工作人員?如果你是考進來的,就按照你轉正的那天起算工齡。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的基層工作信息。





踏雪尋梅jia


我在某行政單位幹了六年臨時工(1999.9-2005.9)沒交任何保險,2005.10月在另一事業單位轉正,幹部身份,我的工齡就從2005.10開始算 ,幹臨時工的六年不算工齡,虧死了,告狀的心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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