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嫌疑人一句抱怨中挖出七筆漏罪

從一筆犯罪事實、薄薄兩本案卷,到八筆犯罪事實、厚厚二十幾本案卷;從非法持有毒品3000多克,到販賣毒品10多公斤;從數年無法羈押,到順利批捕、羈押受審。日前,經湖北省武漢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販賣毒品罪判處王家平死刑,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阮海英無期徒刑。

2017年8月,武漢市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移送的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2017年4月,王家平及其女友阮海英因非法持有毒品被當場抓獲,民警從王家平身上、車上以及二人共同租住的兩間房屋內,搜出毒品麻果、冰毒等共計3000餘克。

供述中,王家平咬定毒品是自己持有的,與阮海英無關;阮海英也辯解,毒品是王家平的,自己雖然知道王家平把毒品放在屋內,但也管不了。因病取保候審的王家平始終以有病為由逃避訊問。辦案檢察官將審問重點放在阮海英身上,提審時,阮海英突然抱怨道:“你們為什麼非要揪住我不放呢?我又沒做什麼,去年陽邏派出所都把我放了。”

“你們還被武漢市公安局新洲分局陽邏派出所抓過?”辦案檢察官敏銳地意識到這可能是一條新線索。但阮海英發現說漏了嘴,也警覺起來,不再言語。

檢察官遂趕往新洲區進一步瞭解情況。經查,王家平和阮海英確曾於2016年12月在其租住地被新洲警方抓獲,當場查獲大量毒品。之後,王家平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偵查,但因其患有較為嚴重的心臟病,不宜羈押,便辦理了取保候審。

辦案檢察官審查卷宗後發現,民警搜查現場時,正巧吸毒人員廖某上門找阮海英購買毒品。“這說明他們並非僅僅持有毒品,還涉嫌販賣毒品罪。”辦案檢察官隨即致電新洲公安分局,要求其儘快找到關鍵證人廖某,同時對阮海英以販賣毒品罪立案偵查。

檢察官進一步詳閱案卷,又有重大發現:王家平在一份供述中提到,因為非法持有毒品,他曾被多個派出所抓獲並處理。“難道還有其他漏罪?”通過追查,2014年至2016年,王家平因毒品犯罪被該市多個派出所抓過,但因身患重病無法羈押,均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然後王家平變換聯繫方式,繼續從事毒品犯罪。

2017年底,經過不懈努力,檢察官終於聯繫上廖某,從廖某處得知其從王、阮二人手中購買毒品的經過,並獲得新的證人線索,繼而收集到了其他證人的證言。

王、阮二人販賣毒品的事實逐漸清楚,可對王家平採取強制措施卻是個難題。正當協調工作艱難推進時,從宜昌市檢察院傳來一個消息:2017年7月,公安機關在辦理一起販賣、運輸毒品案時,王家平因涉嫌販賣毒品被立案偵查。

“尚處取保候審期的王家平又實施了新的犯罪,依照刑訴法規定,屬於應當逮捕的情形。”在檢察官的督促下,公安機關加大追捕力度,於今年1月將王家平抓捕歸案。

2017年底至2018年初,陸續有七筆漏罪從公安機關移送至武漢市檢察院,加上原來的一筆,王家平販賣毒品的總量達到10餘公斤。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全部八筆犯罪事實和罪名,法院均予以認定,並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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