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全面”推进案件质量提升

今年以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断加强业务流程监控,进一步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有力促进了案件质量提高和办案水平提升。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全面”推进案件质量提升

一、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质量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量的主要抓手,全面开展逐案评查,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去年以来,共评查各类案件878件,案件类型主要包括立案侦查、一审公诉、审查逮捕、民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等案件。

(一)充实评查队伍。针对本院案件基数大、案件类型多等情况,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检委会委员作为评查小组主要组成人员,同时吸纳办案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目前,评查小组有9名检委会委员和9名检察业务骨干。同时,积极争取本院考核委员会认同案件质量评查数折算为办案数,体现评查人员工作业绩,并在制定检察官业务考核核心指标时,通过任务量化考核案件评查岗位检察官绩效,充分调动了评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严格评查程序。按照一季度一评查的进度,在评查工作开始后,由案管部门对已办结案件进行统计,统一填写《结案评查表》,承办人进行自查后将所要评查的案件交案管办,由案管办对评查案件随机平均分配,评查结束后交案管办进行问题统计,再将案件返回承办人进行对照整改。如对评查出的问题有异议,案管办将该案件提交评查小组集体进行评议,确立最终评查结果。规范评查资料,每案均填写《结案评查表》《自评表》《案件质量评查表》《登记台帐》等,随卷移交,做到评查工作资料齐全、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推动评查结果运用。形成质量评查通报,每季度评查结束后撰写《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并附有个案问题统计表,在本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针对案件中存在的实体、程序、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既倒逼案件质量的提升,又为院领导了解全院整体办案质量提供参考。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作为检察官绩效考核参考依据。根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真正让案件管理工作起到规范、监督、预防和纠正的作用。对于案件管理中发现重大案件质量问题或办案违法违规情形,需要追究责任的,视情形移交检务督查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二、全面加强流程监控,促进执法规范化

白银区院将流程监控作为案管工作的主业,按照上级院关于流程监控工作“标准化、可视化、一体化”的思路,以流程监控带动业务数据监管和类案分析、案件信息公开、结案审核等各项业务。

(一)盯紧关键节点。对案件受理和接受外来文书严格把关,主要审查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移送等,对所接受的外来文书,按照其办案程序和节点进行跟踪管理,及时通知承办人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完善案卡信息、结束流程等。随着案件办理进程,安排专门的业务信息监管员每日对案卡信息进行审核查看,并充分利用系统内案卡审核确认功能,反查案件和案卡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卡表一致。同时,要求每一名员额检察官承担起对自己所办案件进行数据统计和业务监管的任务,准确规范填录案卡。充分运用用印审核和结案审核功能,在日常用印审批过程中,对照案件流程进度,对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实质审核,发现文书错误或瑕疵及时返回承办人修正,对不符合案件流程制作文书或填录案卡的,及时提醒承办人纠正,确保案件程序合法、文书合规。对审结案件在线上进行一次“结案评查”,对案件的流程、文书制作、案卡等进行浏览审查,确保已结案件准确生成检察业务数据,并对涉案财物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防止涉案财物积存滞留。

(二)精准规范监控。

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对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是否合法、规范进行实时监督、提示和防控。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案卡填录,并对文书制作、案卡填录实行通报机制,包括口头提示和书面通报两种形式,督促案件承办人规范办案、保证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建立了流程监控工作台账,包括流程监控日志、法律文书监管台账、通报、流程监控通知书及反馈意见等,集中反映案件从受理到办理、结案等各个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措施,做到全程“留痕”,使司法管理可视化、透明化,并将流程监控台账作为员额检察官年终业绩考核的依据,装入司法业绩档案。

三、全面加强队伍管理,提升专业素能

(一)建立司法业绩档案。对检察官办案、工作情况全程留痕记录,进行可视化管理,把办案数据、案件问题及瑕疵、受奖惩情况等“晒”出来,倒逼检察官自省自律、规范办案。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四”等次,或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最低办案量或工作量的,列入退出员额考察对象,第三年仍没有起色的,由院党组对其作出退出员额决定。

(二)加强业务考核。制定了半年业务督查考核和年终考核办法,以上级院各业务条线考核办法为依据,对各业务部门的考核指标和计分情况逐项分解,科学设定考核内容,实行半年一督查,年终一考核,并将半年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随机轮案,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今年以来,区院领导已直接办理批捕、羁押必要性审查、民行案件63件,均做到亲自阅卷、亲自讯问、亲自出现场、亲自出庭。

(三)大力开展教育培训。针对干警岗位特点,广泛开展案件汇报、法律文书暨典型案例评比、组织公诉观摩庭等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组织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等,采取各种形式不断提高检察官办案能力。

【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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