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莲检」检察官为什么来到村里?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莲检」检察官为什么来到村里?

2018年8月1日下午

仲夏的丽水大地尤为炙热

莲都区碧湖镇红南村村委会办公室内

人头攒动,烟雾缭绕,气氛还有些紧张

莲都区检察院两位检察官冒着酷暑

来到这偏僻村里

到底是为什么?

事情还得从一起故意伤害案说起

家庭琐事起纠纷

昔日亲人成冤家

2018年3月,在莲都区碧湖镇红南村的田间,村民叶某某被同村的夏某某打断四根肋骨,已构成轻伤,夏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这件貌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却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变得十分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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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特殊关系呢?原来被害人叶某某是嫌疑人夏某某的弟媳妇,因家庭纠纷二人大打出手。夏某某被刑拘后,其母亲伤心过度,一病不起。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将夏某某取保候审,希望双方能自行化解矛盾。但夏某某从看守所出来后,与叶某某的矛盾并没有缓和,公安机关多次调解不成,只能将该案移送检察院起诉。

多方走访调查全面了解矛盾

2018年5月,莲都区检察院受理起诉后,被害人叶某某及其妹妹来检察院反映诉求,要求检察机关严厉追究夏某某的刑事责任,并且提出不低于10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承办检察官细致地发现被害人叶某某虽然表面态度强硬,但还是有和解的想法。检察官在讯问嫌疑人夏某某时,其同样也有和解的意愿。双方的分歧点,一是在民事赔偿款数额上有差距,二是被害人叶某某搁不下面子,不愿意主动和解。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莲检」检察官为什么来到村里?

冤家宜解不宜结检调对接化矛盾

了解到双方的真实意愿,调解就有方向了。

检察官们决定“进村”给双方当事人来一场现场大调解。于是,公诉部门的承办检察官与控申部门负责司法调解的检察官一起驱车来到红南村,召集双方当事人再次坐下来,并事先让公安机关联系了红南村村委会主任、双方当事人共同的亲属、辖区所在的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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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给被害人叶某某算经济帐,村委会主任给共产党员夏某某摆事实讲道理,双方的亲属给当事人打亲情牌,两位检察官详细地讲刑事法律政策……终于分歧越来越小,双方同意刑事和解。

司法救助暖人心检察为民显关怀

原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圆满了,但在民事赔偿金额上,双方的诉求仍有一定差距:嫌疑人夏某某表示根据叶某某的受伤情况及自身家庭条件,目前只能拿出53000元;被害人叶某某表示其四根肋骨断了,身体仍未康复,后续还需治疗,60000元的索赔额是不能再让步了。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莲检」检察官为什么来到村里?

经过多方沟通、多次磨合、耐心解释,最终,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谅解书》。了解到被害人叶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控申部门的检察官现场协助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5000元。

现场响起了由衷的赞许声。

检察官临走之时,被害人叶某某说,“实在没有想到两位检察官把我们两家多年的积怨化解了,还帮我申请了司法救助,实在是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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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进村化解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是莲都区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下一步,我院将启动对夏某某的不起诉程序,真正做到“少捕慎诉”、“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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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李国平、陈杨素

审核:广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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