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前任才能談複合?

如果前任想和你複合,當我問朋友這句話,還沒說出下半句,朋友的話頭倒是接的快:複合?傻逼啊,右腳剛從屎裡拔出來,左腳又進去了。

我說:你這和前任得有多大怨多大仇啊!

前幾天,志玲姐姐突然宣佈2018年工作量驟減,這讓人不禁猜想是不是和言承旭好事將近。

畢竟前段時間林志玲、言承旭複合的消息一直被傳得沸沸揚揚。

什麼樣的前任才能談複合?

儘管這場“世紀大複合”還沒得到證實,但這樣偶像劇般的劇情,還是令吃瓜群眾們激動不已:趕緊在一起吧!

雖然歌詞唱到分分合合總是分,但很多人在分手或者被分手後,都會選擇挽回。懂得珍惜,主動去挽回一份感情,往往都是好事。

但是,不管你是挽回方,還是被挽回方,在試圖複合之前,你一定要明白一件事:你到底是不甘心,是寂寞,是愧疚,還是真的還愛著?

戀愛之中,把對方的付出當成理所當然,確實不是一種好的習慣,但是我們也要明白一個道理,愛情是一種感覺,而不是感恩和施捨。

喜歡上你,並不是你長得好不好看的原因,也不是因為你付出了多少,而是你在特殊的時間裡給了我別人給不了的感覺。

幸福是自己的事情,處得來就是處得來,過不起就千萬不要勉強。

無論是因為不甘心,一時的寂寞,亦或者僅僅是內心的愧疚,就貿然的複合,帶給你的,可能並非你想要的幸福,還請慎重選擇。

選擇複合之前,記住一句話:這世上,沒有非愛不可的人,也沒有非做不可的事,除非,那個人是你,那件事是我愛你。


分手後複合的概率是83%,能夠好好走下去的概率只有3%,

剩下的97%會再次分手,而理由和第一次分手是一樣的。

什麼樣的前任才能談複合?

那麼幾經輾轉,好不容易複合的戀情該怎麼維護才能避免重蹈覆轍呢?

兩個字,改變。

改變這事兒,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比方說,兩個人之前分手的原因是吵架,現在複合了但還是會有爭吵,以後也仍有可能因為爭吵而再次分手。所以該怎麼改變以免後患呢?要知道吵架分手是因為沒有認清對方真正的需求,反而讓情緒去主導宣洩。

男人經常在外面應酬不回家,女人的需求是希望男人可以多在家裡陪陪自己,但她不會這麼說,反而會情緒化地說:“你死到哪兒去了?你乾脆永遠別回來了。”

而男人一聽:“好!我在外面應酬累死累活的,你還跟我發脾氣,那我就再也不回來了。”

你看,這就是用情緒代替了需求,最後用吵架來宣洩情緒,而不是用滿足需求來解決問題。

道理上說,要想杜絕吵架最好的辦法是每一件事情,全部事先考慮對方的需求。

可大多數人是做不到這一點的,很多人一聽這不是讓我卑躬屈膝、低到塵埃嗎?想也不想就拒絕了。

但如果要求的是,每次吵架之後兩個人都反思一下,到底這次吵架是為了什麼,雙方的需求是什麼。這樣是不是就很容易讓人接受了?

每一次的反思,都會讓你更明白對方的需求,而慢慢累積到最後反而會得到最好的結果。

總而言之,刻意改變其實就是把一次性改變的要求,拆碎成許多能讓人接受的小階段,最後累積完成改變的目標。

針對吵架分手可以這麼解決,同樣的針對出軌、性格不合、異地戀分手也都有相應的解決辦法,例如建立獎賞迴路、競爭性嫉妒等等。

只要你運用得當,就可以談一場再也不會分手的“複合戀愛”,成為那好好走下去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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