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峰:加密领域对投资者保护与发行主体资质规范稍显不足

据路透消息,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周三宣布,数字货币发行规定将于7月16日生效。泰国SEC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数字货币的发行人必须是依据泰国法律注册的公司,并且具备向机构投资者、超高净值投资者、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公司提供无限资产的能力,但它们只能向散户投资者提供最高30万泰铢(约9050美元)的数字货币。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在接受金色财经独家采访时指出,一方面,这意味着泰国监管部门对于加密货币的监管态度趋严,通过设置投资者准入门槛、发行人资质要求等,让加密货币投资领域“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而加密货币投资市场同样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针对投资者设定一定的准入门槛,也是投资者保护的需要。投资额度和投资者的财务状况、专业知识、风险承受能力有关,而发行人应适当采取KYC措施,对投资者进行背景调查和风险提示。一般来说,在金融投资领域,对于适格投资人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设定个人资产标准、投资领域等,通过这些门槛以起到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而加密货币投资同样属于投资领域,相较于传统金融领域,对于投资者保护和发行主体资质的规范稍显不足,而金融秩序必须以稳为前提,因此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可以参照传统金融领域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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