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套取救灾款、违规获取入学补助金……内蒙古通报6起典型案例

通报|套取救灾款、违规获取入学补助金……内蒙古通报6起典型案例

敖汉旗关于对黄羊洼镇荷也勿丹村委会主任周新瑞、村委会委员孙艳明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的通报

经查,2015年评选低保过程中,时任敖汉旗黄羊洼镇荷也勿丹村委会主任周新瑞擅自决定将他人的低保名额转到韩某某名下,村委会委员孙艳明违规制作“一户一档”档案,致使韩某某儿子违规获取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补助金40000元。2018年5月,经黄羊洼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周新瑞、孙艳明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阿拉善盟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阿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原苏木达姚孝德等人套取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2014年~2016年,姚孝德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未经集体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签订虚假合同和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一事一议”等项目专项资金885.66万元,用于“一事一议”项目自筹款及税款、工程款、办公设备采购、公务接待等项目支出。2018年6月23日,姚孝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同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苏木历任党委书记哈登巴特尔、孟和楚鲁、额尔登乌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木会计潘鑫、时任“一事一议”项目负责人新华、工作人员范佳炜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科森嘎查党支部书记陆万治违规分配救灾款的问题。2012年12月,该嘎查违反相关规定,将5000元救灾资金分配给嘎查党支部书记陆万治等7人,其中陆万治分得200元,其余“两委”班子成员及斗长各分得800元。2018年7月20日,陆万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赤峰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翁牛特旗桥头镇西沟村原党支部书记魏金虎违规分配公益林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2年,时任桥头镇西沟村党支部书记魏金虎在落实公益林分配工作时,不正确履行职责,与小组长商量后将新增分配后剩余的东山村民组380亩公益林,决定落实在倪某某等6人名下,自2012年至2015年合计打入倪某某等6人“一卡通”公益林补贴款9829元。其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侵害了群众利益。2018年7月,魏金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元宝山区五家镇五家村村委会委员于素芬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

2012年,五家镇五家村村委会委员于素芬利用分管低保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其本人享受财政转移支付工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并经审批通过,违规享受低保待遇,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18年7月,于素芬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元宝山区美丽河镇青山村三组组长穆井文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遭受损失问题。2014年,美丽河镇青山村三组组长穆井文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在钱某某不是贫困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未经认真核实,致使钱某某通过审批,获取危房改造资金21100元。2018年7月,穆井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套取救灾款、违规获取入学补助金……内蒙古通报6起典型案例

来源 | 阿拉善盟纪委监委、敖汉旗纪委监委、赤峰纪委监委

审核 | 徐东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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